字词 | 城南庄轰炸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城南庄轰炸案 城南庄轰炸案本案发生在1948年5月初河北省阜平县城南庄。1948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转战陕北来到阜平县城南庄。当时晋察冀军区司令部管理处在阜平县王快镇开设一个卷烟厂,该厂经理孟宪德被国民党特务收买,暗中加入敌特组织。以后,国民党特务组织又通过孟宪德把军区司部小伙房的司务长刘从文也拉了进去,并任命二人为国民党上尉谍报员。孟、刘二犯策划毒害军区司令员聂荣臻和其它领导同志,但没有成功。当得知毛泽东和中央都到城南庄后,孟、刘二犯将此机密通过电台报告敌特。同年5月初的一天清晨,国民党派出侦察飞机一架在阜平县城南庄上空盘旋。此后,不久,又派B——25型轰炸机两架,在城南庄上空投下五枚五百磅的杀伤弹。由于毛泽东同中共中央其它领导即时转移,炸弹落在驻地小院,只震碎了门窗玻璃,并没有伤亡一人。事情的突然发生,引起中共中央保卫机关的注意和深思,认为这是一起内外敌人勾结,阴谋暗害毛泽东与中央其他领导的重大案件。为保证毛泽东的安全,中央让毛泽东搬到城南庄以北不远的花山隐蔽了几天。及至大同、保定解放,通过查阅敌伪档案,查清是刘、孟二犯勾结敌人所为。经过收审,验证,罪犯供认不讳。华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张致祥将审讯情况上报,聂荣臻批准审判机关意见,将刘、孟二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川岛芳子案 永升恒布庄倒卖黄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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