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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企业机构合并的帐务处理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企业机构合并的帐务处理

企业因某种原因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进行机构合并时,对于合并单位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工程进度,一般应由原单位进行清理,开列清单,经过会审同意,始能将帐目合并。在合并帐目时,财产物资的盘存数量,必须与清单所列数字相符。物资的价值,应按帐面价格计算,固定资产应列出帐面原价和已提折旧。各种债权债务应经对方签认。合并单位对于应移交的财产物资不得截留、私分或任意注销。列入清单的银行存款以银行对帐单所列余额为准;库存现金以帐面余额为准;各种专项资金以收支相抵后的结余额为准;出包的未完专项工程应核实工程进度,提出合同依据及已结算工程款的资料,以便结算。合并前的利润(或亏损)由上级决定处理。合并前的应收帐款,一般由原单位专人负责收回,也可以经双方协议在合并后责成专人继续收回。合并的帐目可在规定时期内陆续移交,并填制有移接双方财会人员签证的转帐凭证一式两份,作为交接双方凭记帐的依据。如有遗留问题,报请上级主管单位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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