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学堂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由广西巡抚张鸣歧奏请批准设土司学堂1所于桂林,1908年开学。学堂以“养成土族人才,改良土属之政治、风俗、文化为宗旨。”招生对象是从各土属子弟中选年满13岁以上资质聪明者,但要先选土官之正支子弟,若无合格的再选旁支(名额分配视地方之大小分为三等,上等送6名,中等送4名,下等送2名)。所需学费由所管府厅州饬各官族自行筹办,不准摊派于“土民”。学堂分初等小学、高等小学、中学兼法政三级,修业年限分办为1年、2年和3年。学习科目主要有修身、讲经读经、国文、习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法文、法学通论、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民法、经济系论、财政学等。按级分授不同学科,但读经讲经、算术、历史、地理、外语为必修科。土司学堂只招了一期,学生百余人。民国元年(1912年)年后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