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所得税中国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同年10月财政部公布《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开征了国营企业所得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中国中央财政国有企业所得税1991年447.15亿元,1992年482.74亿元,1993年469.63亿元,1994年416.98亿元,1995年482.93亿元,1996年512.21亿元,1997年351.59亿元,1998年396.94亿元。地方财政1991年167.70亿元,1992年136.66亿元,1993年114.47亿元,1994年192.77亿元,1995年231.80亿元,1996年256.69亿元,1997年369.69亿元,1998年346.9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