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现役军人与非军人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为了提高部队战斗力,巩固国防,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军人的离婚问题作了保护性规定。 《婚姻法》第26条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一规定所包含的内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必须是非军人;离婚请求由非军人一方提出,而不是由军人一方提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 只有经过军人一方同意,双方才能离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现役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背法令,不败坏道德,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