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守则》公布
1955年5月13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学生守则》,共18条。向全体中学生提出要求: ❶ 努力学习,做到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准备为祖国为人民服务。 ❷ 尊敬国旗,热爱祖国和人民领袖。 ❸ 尊敬校长和教师,友爱同学,互相团结;敬爱父母,爱护兄弟姐妹;尊敬长辈,爱护小孩,关心病人。 ❹ 遵守学校规则,听从校长、教师的指导。 ❺ 对人诚恳、谦虚、有礼貌,不说谎,不打架、骂人。 ❻ 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私自拿别人的东西,不做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事。 ❼ 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班级和学校的荣誉。 ❽ 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早退,不随便缺课。 ❾ 每天到校带齐上课用的书籍用具,上课坐端正,专心听讲,回答老师提问时要起立,向老师发问时先举手,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 ❿ 积极锻炼身体,保持清洁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