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员宋拣选降退军士名目之一。太祖建隆二年(961年)始置。凡禁兵、厢兵、士兵因年老或疾病,不任征戍,则保留军籍,充作剩员。个别有年龄三十五岁以下少壮之人充当剩员者。其军俸削减一半甚至一半以上。一般只充任军中杂役,而由剩员重新担任战士则属特殊情况。其在军中占有相当比例和数量,各地专设剩员指挥,并在各禁、厢兵中设十分之一的剩员额。 剩员宋廷拣选降退军士名目之一。太祖建隆二年(961年)始置。凡禁兵、厢兵、士兵因年老或疾病,不任征戍,则保留军籍,充作剩员,其军俸削减一半甚至一半以上。 剩员非正员军士。建隆元年,始从殿前、侍卫二司中拣汰老弱怯懦禁军为剩员,给以官符,从事宫观、寺庙、囿苑、仓库杂役。至熙宁十年十月,定诸路州军就粮禁军、厢军通计十分之一为剩员。剩员立额从此始(陈傅良《开基事要·建隆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