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刁民诉吏不法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刁民诉吏不法案

刁民诉吏不法案

南宋年间,有刁民骆一飞控告胥吏不法之事,知州受理后,经调查,骆一飞父子平日恶名昭著。其本人因强取民财已被判杖罪编管。其长子又因鼓倡妖教,欺骗良民,也被杖罪编管。其次子作恶更加猖獗,甚至私自将百姓行杖刺环,因而也被判决脊刺配。骆一飞被判编管池州之后,不足一年时间,竟然暗中潜回京城,改头换面,更名易姓。而今又以控告奸吏为名,在官府乱兴词诉,不过是因为自己已被判刑,声威有损,虽然逃回,已难复昔日恣横,故而认为只有通过诉吏一事,“可以改乡曲视听”,“取威定霸,当黥而王”。知州认为,“天下未闻有因诉吏而坐罪者,明知其带虚而不坐,明知其健讼亦不坐,盖诉吏犹诉贼失物,终无反坐”。而今骆一飞虽以诉吏为名,但其实情却大谬。据此判决如下:骆一飞既然已被判编管,只照前次所判编管罪名,再判徒一年,决臀杖二十,折徒杖十,仍编管池州。但对于骆一飞所诉之吏,既为奸吏,也当断治,因为治豪横自是治豪横,惩吏奸自是惩吏奸,不失于偏。曹杰徒一年,编管五十里,徐起杖一百,免监赃。

☚ 儿媳与公公私通案   银氏诉曾叔祖占屋案 ☛
00002183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