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缩写“SGE”。该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金交易。于2001年11月15日选举产生了第1届理事会,设立会员资格审查、交易、交割、财务以及调解等5个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❶提供黄金、白银、铂金等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❷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❸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结算、交割和配送; ❹设计交易合同,保证交易合同的履行; ❺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及其他有关事宜等。其主要构成是:❶组织形式: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现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据统计,会员单位中年产黄金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 ❷交易方式:标准黄金交易通过交易所公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黄金和其他交易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❸交易品种和价格:交易所实行标准化交易,交易黄金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目前成色种类为标准牌号Au99.99、Au99.95、Au99.9、Au99.5四种和金币。重量规格为50g、100g、1kg、3kg、12.5kg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黄金交易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g(保留两位小数),金锭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kg。金锭的最小提货量为6kg。 ❹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4∶00。 ❺资金清算:交易所指定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作为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❻仓储交割: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的交割原则,并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 ❼认证质检:交易所对提供金锭、金条冶炼厂的资格进行认证。并指定权威质检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质量纠纷进行检测和仲裁。被认定的合格冶炼企业对其提供产品的质量终身负责。 ❽税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通过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执行免征增值税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交易所经2001年11月28日以来的模拟运行,已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开业,标志着实行半个世纪的黄金“统收统配”计划管理体制的结束。开业第1天,108家会员全部上网交易,共有293笔申报,成交98笔,成交量为540kg,成交金额为4508.6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