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上海黄金风潮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上海黄金风潮案 上海黄金风潮案此案前后发生过两次。第一次发生在1945年3月间的重庆,原因是由于南京政府借口吸收游资,由中央银行开办“法币折合黄金存款”和“法币预购黄金期票”,骗取人民的金钱。1945年3月黄金牌价提高前,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乘机购储黄金。政府中的政学系C.C派,为了夺取财政大权,乘机掀起风波,使重庆满城风雨。经监察院检举,财政部总务司司长王绍斋、中央信托局储蓄处处长王华等被判刑,孔祥熙也被迫下台。但是对于主要负责人并没有彻底追查,含糊结案。第二次黄金风潮发生在1947年2月的上海,新任行政院长宋子文借口打击投敌者,由政府宣布,凡购储黄金的存户和预购黄金期票的买主,都要“捐献”四成,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的掠夺。以后又将黄金冻结,再次对商民进行搜刮,加速了经济的崩溃。为此监察院长于右任于2月16日的监委紧急会议上指派何汉文、谷凤翔、万灿、张庆桢四监委为此案彻查委员,四监委经过调查、会商以后,提出对宋子文、中央银行总裁贝祖诒的弹劾案。全国报纸舆论也支持弹劾。蒋介石为敷衍民众,最后令宋子文辞去行政院长之职,改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并免去贝祖诒中央银行总裁的职务。在蒋介石的极力庇护下,弹劾案石沉大海。 ☚ 强开坟地案 温宗尧汉奸投敌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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