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现金管理
我国国家银行对农村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所采取的控制现金使用数量和范围的措施。是国家行之有效的一项重要财经纪律,也是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在于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集中闲散资金,节约现金使用,保证币值稳定。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切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由银行核定现金库存限额,按规定保留一定数量的现金库存外,其余所有的现金,必须全部送存开户银行。现金使用的范围只限于: 限定用途的专用款,农副产品收购周转金和找零现款等,如对职工个人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费等,对城乡居民的劳动报酬,对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济费的支付,收购农副产品的现金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以及单位之间在转帐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