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经济职能
16. 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经济职能
传统的理论认为,政府职能无非是“镇压国内被推翻的阶级”,“保卫国家以防外来侵略”,“无产阶级实行对农民的领导”,“经济组织工作和文化教育工作”等等。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迫切需要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同步进行,这就首先要从理论上弄清楚政府的经济职能问题。所谓政府的经济职能,即以国家为主体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管理和调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形成了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要管理经济,但不等于也不应该直接管理企业; 不能以行政区划、行政系统代替横向经济联合; 不能以行政命令,行政手段代替经济管理方法。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职能概括起来,就是规划、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特别要搞好生产、技术、资金、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使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具有统一性,使所有企业都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具体地说,政府部门的经济职能是: (1)研究制订全国的,行业的、区域的社会、经济、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并同时颁布相应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2)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经济杠杆作为经济调节手段。(3)汇集和发布各种经济、技术信息,协调企业外部各种经济关系,培训各方面的人才,搞好社会福利、服务事业,为企业的经济活动定出大致框架,对它们进行有效的引导和调节。必要时,还可以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干预。
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的经济职能只在于管好微观经济共同的外部条件。具体说来包括五个方面: (1)宏观经济发展的比例、结构和速度; (2)市场条件; (3)公共服务条件; (4)资源条件; (5)生态条件。国家管好了这些外部条件,就不必用行政的办法去直接插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可以让企业完全独立地解决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的问题。
第三种观点认为,国家经济职能在于直接管理基础结构。理由是: (1) 从职能上看,基础结构具有职能的同一性和服务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服务性决定了这些基础结构不能为某个企业或部门垄断,而必须由国家去经营和管理。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掌握基础结构,扶助短线生产,遏制长线生产。(2)基础结构的修建,投资大,周期长,只有国家有能力承担下来。(3)基础结构具有较长的固定性。这一特性决定了投入这些行业的资金一般不易转移,因此只能由国家承建。
☚ 15. 如何加强宏观的间接控制 17. “横向联合”的涵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