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品流通体制junpin liutong tizhimilitary product circulation system
军品从生产者(军工企业)转到消费者(军队)过程中的管理机构设置和制度规定。
从历史和现实看,军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产品调拨形式,即国家为军工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和资金等生产条件,军工企业自己组织生产,产品则通过国家直接调控给军队使用;另一种是商品流通形式,即军品以商品形态出现,通过买卖由生产者一方转移到消费者一方。上述两种形式各有特点。在战争时期以及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往往采取前一种形式;在和平时期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采取后一种形式。中国的军品流通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已从单一的指令性计划调拨方式向多渠道、多方式发展,逐步实行合同制。
军品流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❶采购制度:军品流通一般采取合同采购。军队装备部门提出装备购置计划,经上级批准后向有关工业部门订购,工业部门及军工企业与军方签订合同,制定生产计划,由企业组织生产,最后由军代表检验接收;
❷价格制度:军品作为商品流通是通过货币实现的,供求双方的经济利益是由价格反映的。因此,供求双方必须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并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
❸竞争机制:在军方与武器装备生产者之间运用招标等形式建立军品流通关系,增加了买卖双方一定的选择自由,这就在不同军工企业之间产生了竞争机制。这种机制对于军工企业有更大促进作用。
世界各国军品流通管理组织机构各有特点,一般包括国防工业管理机构和军队武器装备采购部门。中国军品流通管理机构是各国防科工委、有关的工业总公司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有关部门;武器装备管理及采购部门是总参装备部和各军兵种装备部,以及所属的驻大城市军事代表处、驻厂军事代表室。西方国家军品流通组织机构设置有所不同。美国武器装备管理最高领导机构是国防部下设的采办副国防部长办公室;各军种装备管理、采购部门较多,主要有陆军器材司令部、海军航空系统司令部、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海军航天与海战系统司令部、陆战队研究发展与采办司令部、空军系统司令部和空军后勤司令部等。
军品流通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垄断性和计划性。军品特殊的使用价值使它的流通范围、流向受到限制。它不能像一般商品那样自由流通,而只能由国家垄断。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军品的流向只能是武装集团,而不能是任何其他社会集团。军品流通过程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军品流通的数量、品种都是事先确定的,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这种计划性也表现得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