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六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六义liù yì指风、雅、颂、赋、比、兴等六种《诗经》的创作体制、表现手法。孟浩然《襄阳公宅饮》:谈笑光六义,发论明三倒。刘得仁《赠雍陶博士》:腹是群书笥,官为六义师。 六义 六义中国古代文论家关于《诗经》类别及表现方法的概括。语见《诗大序》: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历来注释者甚众,但所说不一。一般认为, “风”、“雅”、“颂”是《诗经》作品的类别, “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即反映各地民情风俗的诗歌; “雅”是“言王政之由兴废”,即反映朝廷政事的诗歌,政事有大有小,故“雅”有“大雅”、“小雅”之分; “颂”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即统治者用来歌功颂德和祭祀神灵的诗歌。“赋”、“比”、“兴”则是《诗经》作品的表现方法, “赋,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但也有人认为“六义”指的是《诗经》作品六个种类。至于视“六义”为“六书”,则是指汉字的六种造字方法,涵义与诗无关。 ☚ 形神 比兴 ☛ 六义 六义古代诗学概念。“六义”原称“六诗”,始见于《周礼·春官·大师》载:“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以风、赋、比、兴、雅、颂为“六诗”,当是先秦时代的美学观念。汉初《诗大序》加以继承和发展,改“六诗”为“六义”,成为我国传统诗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极大。《诗大序》云:“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按照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的解释:“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后来朱熹又据此发挥,称风、雅、颂是“三经”,是“做诗的骨子”;赋、比、兴“却是里面横串的”,是“三纬”(见《朱子语类》)。用今天的话来说,风、雅、颂是诗歌的体裁,赋、比、兴则是诗歌的表现方法。但近人郭绍虞《“六义”说考辨》(见《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则以为风、雅、颂、赋、比、兴原本都是古代诗体,风雅颂为入乐诗体,赋比兴是不入乐民间诗体,后来又因不入乐的民间诗体太多,不便分类,于是当时的史官或采诗官只能本于作诗表现手法来加以分体。所以后来赋比兴又逐渐衍化为三种不同的诗歌艺术表现手法。所论新颖,可备一说。不过至今一般人仍沿用朱熹的“三经三纬”之说。《诗大序》之“六义”,有关赋、比、兴的解释,可参见“赋比兴”条,此不赘述。关于风、雅、颂,《诗大序》以为风与雅的性质比较接近,不同的是风“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所谓“一人”,指作诗之人。所以孔颖达解释说:“诗人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故一国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而雅则是“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也就是说,风是产生于各诸侯国的地方诗歌,雅是产生于周朝中央地区的诗歌。至于颂,则是祭祀时赞美祖宗的诗乐。但当作者进一步引申发挥,如谓风有风教、风化、风刺、风俗等解释;谓雅为“正”,专言王政废兴,而“政有大小”,故有大雅、小雅之别等,特别强调各类诗体宣扬政治道德的教化功能,则不免过分牵强。“六义”说中,提出“风刺”、“变风变雅”、“主文谲谏”诸问题,从诗歌的艺术风格要求,到诗歌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等等,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对后代的儒家批判现实主义诗论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唐代白居易《与元九书》的“六义”说,即是一例:“故闻‘元首明,股肱良’之歌,则知虞道昌矣。闻五子洛汭之歌,则知夏政荒矣。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言者闻者莫不两尽其心焉。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乃至于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于时六义始刓矣。”白氏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儒家“六义”诗论的现实意义。 ☚ 自得 赋比兴 ☛ 六义白居易《读张籍古乐》诗云:“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这里的“六义”,即《周礼·春官宗伯·大师》所说的“六诗”,亦即《诗·大序》所说的风、赋、比、兴、雅、颂。关于这六义的涵义,历来的解释略有不同。例如郑玄说“风”即风教,“言贤圣治道之遗化”;“赋”即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是隐射,“见今之失,不取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是暗喻,“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是正言,“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是歌诵,“诵今之德,广以美之”。孔颖达则说“风”“雅”“颂”是诗歌的类型,“赋”“比”“兴”是表现诗歌内容的方法。现代学者比较倾向于孔颖达的意见,即认为“风”是地方乐歌,“雅”是西周王畿一带的乐歌,“颂”是祭祀乐歌,“比”是比喻,“兴”是寄托,“赋”是直接叙述。但白居易基本上采取郑玄的解释,即把“六义”解释为用美刺的方式干预社会现实。白居易的“六义”说在他的《与元九书》中得到充分展示。他主张“上以诗补察时政,下以歌泄导人情”,“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他实际上是站在经学的立场上解释“六义”,以儒家的教化理论来要求文学创作的。他强调地诗歌“为君”而作,强调诗歌的“惩劝之道”,强调诗歌表现义理,充分反映了儒家纲常观念、政治功能观念以及功利主义态度对唐代诗歌的消极作用。 六义 六义“六义”说源自 《毛诗序》。《毛诗序》因承《周礼》“六诗”说: “故诗有六义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说:“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 《毛诗正义·毛诗序》)后世学者多从此说。 ☚ 六诗的排列顺序 六诗与六义 ☛ 六义❶诗经学术语。《周礼·春官宗伯·大师》以风、 赋、 比、 兴、 雅、 颂为六诗。 《诗·大序》: “故诗有六义焉: 一曰风, 二曰赋, 三曰比, 四曰兴, 五曰雅, 六曰颂。”关于 “六义”, 历代有不同的解说。 据唐孔颖达《毛诗正义》解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词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 是故同称为义。” 这是说风雅颂是诗歌的类型, 赋比兴是表现诗歌内容的方法。 宋代郑樵 《诗辨妄》说:“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今人多同此说,认为风是各地民歌,分十五国风;雅是西周王畿一带的乐歌, 分大、 小雅; 颂是宗庙祭祀所用的乐歌,一部分是舞曲,分周颂、鲁颂、商颂。宋朱熹《诗集传》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 以彼物比此物也; 兴者, 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今人多此说, 认为赋就是直接的铺叙陈述;比是譬喻, “或喻于声,或方于貌, 或拟于心,或譬于事”(《文心雕龙·比兴》),从而使形象更加鲜明; 兴则是从别的事物写起, 引到所要写的主要对象。 六义 六义中国儒家诗学中对《诗》的三种形式 (体)和《诗》的三种表现方法 (法) 的合称。《毛诗大序》:“故诗有六义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孔颖达《毛诗正义》卷一:“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 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作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参阅“六义说”条。 ☚ 警策 兴会 ☛ 六义 六义六义,指风、雅、颂、赋、比、兴。风、雅、颂是《诗经》的三种体制,赋、比、兴是《诗经》的三种艺术表现手法。《毛诗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正义》:“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彼三事,是故同称为义。”左思《三都赋序》:“盖诗有六义焉,其二曰赋。”——《诗经》有风、赋、比、兴、雅、颂六义,位居第二位的叫赋。白居易《赋赋》:“四始尽在,六义无遗。”——诗经的风、小雅、大雅、颂都保存下来了,而诗经的表现手法赋、比、兴也未遗失。 ☚ 六艺 六乐爰分 ☛ 六义 六义liuyi最早见于《周礼·春官》:“教六义: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毛诗序》亦载:“故诗有六义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这是古代儒家关于诗歌创作体裁与手法的概括和总结。 ☚ 六艺 温柔敦厚 ☛ 六义即诗六义。《毛诗序》提出“六义”说:“故诗有六义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这些名称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 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但“六诗”和“六义”不同,“六诗”是大师教唱的,有可能是六种乐歌的名称。六义,《诗大序》区别了“风、雅、颂”三义,而于“赋比兴”一字不提。《诗大序》解释“风、雅、颂”的区别:“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它们是按音乐和体裁划分的三种诗体。最早对“赋、比、兴”作解释的是郑玄和郑众。郑玄在《周礼注》中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良以喻之。”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也。”但确切说来,在唐之前,并没有把“风、雅、颂”作为诗体、“赋比兴”作为诗法区别开来,如《毛诗序》释“风”为“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这里就把“风”作为诗体又作为诗法;刘勰释比兴,亦说“比体云构”,“毛诗述传,独标兴体”、“起情故兴体以立”等,这说明唐以前诗“六义”既指诗的六种体裁,又指诗的六种表现方法。近人章炳麟考证,作为六种诗体,“风、雅、颂”是入乐的,“赋、比、兴”是不入乐的,因此在后来孔子寻诗时被删去。宋人程颢又认为“六义”是六种诗风:“《国风》、大小《雅》、三《颂》,诗之名也。六义,诗之义也。一篇之中,有备六义者,有数义者。……风者,风以动之。上之化下,下之风上,凡所刺美,皆是也。赋者,谓铺陈其事。比者,以物相比。兴者,因物起兴。雅者,正言其事,陈其正理。颂,称美之言也。”这种解释较合于《诗大序》“六义说”之本意,诗是具有重大政治教化作用的东西,“六义”是对诗的这种政治教化作用的具体分析,因此,“六义”以“风”为首,依次列为“赋、比、兴、雅、颂”它们都是诗在进行教化时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方式,具有不同的作用。“六义说”,体现了汉代经学家研究《诗经》的重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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