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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国家保护军事设施的一项重要法律。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布,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共8章37条。内容包括: 总则,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军事禁区的保护,军事管理区的保护,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管理职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该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990年2月23日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杨尚昆以主席令公布,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共37条,分为8章:一、总则;二、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三、军事禁区的保护;四、军事管理区的保护;五、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六、管理职责;七、法律责任;八、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整军事设施保护管理关系的法律。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于同年8月1日起施行。共8章37条,包括总则;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分类保护;军事设施保护的管理职责和危害军事设施的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部分。本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依法保障国家军事利益的思想。是建国以来颁布的第一部保护军事设施的法律。本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在确保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利益;地方和军队应共同保护军事设施;分类保护、确保重点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Junshi Sheshi BaohufaLaw ofMilitary Installations Protection of the PRC

国家保护军事设施的一项重要法律。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布,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8章37条。内容包括:总则,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军事禁区的保护,军事管理区的保护,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管理职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该法在总则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的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同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2001年1月1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关于军事设施安全保密的规定》(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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