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yavahara《摩奴法典》第8 章里说,在古代印度, 执行法律会遇到以下18 种情形:(1) 给与得;(2) 把财产委托给另一个人保管;(3) 由任何别的人而不是主人出售财产;(4) 通过交易得到自己那一份;(5) 不把收到的礼物转增别人;(6) 不付工钱;(7) 不服从命令;(8) 完成买卖交易后保留、怀疑所有权;(9) 牲畜所有者与牧人之间的官司;(10) 边界争端;(11) 殴打他人;(12) 辱骂他人;(13) 偷盗;(14) 暴力;(15) 抢别人的妻子;(16) 婚姻义务;(17) 分割财产;(18) 赌博。一旦两人之间对上面的某项发生意见分歧,国王应该干预并裁决。由于种种原因国王不能到庭,则要由3个博学的婆罗门坐着或站着进行审判,不能走来走去。这是古代印度法庭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