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刑事案件的合并处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刑事案件的合并处理为正确、迅速处理案件,将具有某种联系的案件,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处理。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数人被控犯一罪或数罪的案件,或者一人被控犯有数罪的案件,可以合并为一个案件处理。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也应循此原则处理。 刑事案件的合并处理在苏维埃刑事诉讼中,对于数人被控同犯一罪或数罪的案件,或者一人被控犯有数罪的案件,以及事先无通谋而隐匿该项犯罪和知情不举的案件,可以合并为一个案件处理。案件的合并处理应当由检察长、侦查员、调查人员作出决定,或者由法院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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