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 Indian Company东印度公司,始建于1600年,是英国、法国、荷兰等继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扩张后17 世纪新兴的殖民国家为了处理在殖民地地区的一些事务而成立的机构。最初,英国人主要是利用东印度公司做生意,后来东印度公司成了英国殖民者侵略印度的工具,把印度的粮食和工业原料,源源不断地运回英国,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英国政府授予东印度公司各种权力,如垄断贸易权、训练军队权、宣战权、设立法庭审判本国或殖民地居民权等,东印度公司实际成为英国政府入侵印度的代理机构。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另一种掠夺手段是垄断鸦片、食盐和烟草贸易。其中,鸦片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七分之一。东印度公司强迫孟加拉农民种植鸦片,再走私运到中国销售,从中牟取暴利。从1757年东印度公司开始武力加阴谋侵占印度,1858年,东印度公司被英国政府正式取消,英国政府开始直接统治印度。东印度公司的本质是英国政府侵略印度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