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之九章】
問:‘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於家者’,則何不於‘修身齊家’章言之,而於此始為説出也?
曰:孝弟慈,固所以修身而教於家者也,然家之所以不齊者必由於心之不公,故須先去五僻,然後家可齊也。此視孝弟慈尤惡緊急,故於‘修齊’章則只言五僻之病而不言孝弟慈也。至於所以教家國者,則必以實行,然後人倫明於上,而一國有所觀感而興起也,故至此則必言孝弟慈也。蓋言各有所當也,非謂修齊之時只去五僻而不行孝弟慈,齊治之時只行孝弟慈而不去五僻也。
問:第一節並言孝弟慈,而第二節獨言慈者,何也?
曰:此一節明立教之本在識其端〔而〕推廣之,而人於孝弟則鮮能守而不失者,惟慈則罕有失之者,故即其所易曉者而教之也。此所謂‘納約自牖’也。
問:第五節不曰‘此所謂治國在齊其家’,而曰‘故治國在齊其家’,何也?
曰:此結上文而又起下文故也。先師陶庵先生以為闔而不遂之意也。
問:此復引三詩者,何也?
曰:朱子不云乎,‘古人言必引詩,蓋取其嗟嘆詠歌,優游厭飫,有以感發人之善心,非徒取彼人之文證此之義而已也。’朱子説止此。此固正義,而愚意則桃夭一詩又所以補此章之所未備也。蓋此章但言父子兄弟之道,而不及夫婦之道,故引此詩,然後所以正家之道備矣。此亦不可不知也。
問:‘其儀不忒’,‘其儀’屬誰也?
曰:此屬人君之身也。桃夭詩言宜其一家之人也,蓼蕭詩言宜其兄弟也,鳲鳩詩言其身之威儀足惡法於父子兄弟也。是三引詩,一節緊似一節也。
曰:如是看雖似惡好,然此有違於朱子之訓。朱子曰:‘三詩首言家人,次言兄弟,終言四國,亦“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之意。’是則與先生之言不合矣。
曰:朱子之言則以家人、兄弟、四國惡次第而言之也,愚則以身及兄弟及家人惡次序而言之也。所以不同,然各有條理,實未嘗相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