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1942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1942年 1942年1月陕甘宁边区文化工作委员会于5日在延安成立,吴玉章任主任,林伯渠、周扬等为委员。 3月王实味发表《野百合花》(13日、23日《解放日报》),随即受到延安文化界批判。 4月郭沫若历史剧《屈原》于3日起在重庆国泰剧院首次公演,轰动山城。 5月中国共产党于2日至23日在延安召开文艺座谈会。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这次会议标志着延安文艺整风运动的开始。 6月《抗战文艺》(7卷6期)出“郭沫若先生创作生活二十五年纪念”特辑。 7月周扬发表《王实味的文艺观与我们的文艺观》(28日、29日《解放日报》)。 8月诗人蒲风逝世,终年31岁。 9月周扬发表《艺术教育的改造问题——鲁艺学风总结报告之理论部分:对鲁艺教育的一个检讨与自我批评》(9日《解放日报》)。 10月《人世间》月刊于15日在桂林创刊,由封凤子主编。 11月《苏联文艺》月刊在上海出版,由罗果夫主编。 12月由宋之的、于伶、陈白尘等组织的中国艺术剧社在重庆成立。 ☚ 1941年 1942年 ☛ 1942年 1942年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我底艺术生活》上部(贺孟斧译)由重庆群益出版社出版。 ☚ 1942年 1943年 ☛ 1942年 1942年2月台湾“皇民奉公会”颁布“第一回台湾文学赏”,滨田隼雄的《南方移民村》、西川满的《赤嵌城》和张文环的《夜猿》获奖。 4月杨逵发表自传体小说《泥娃娃》(《台湾时报》4月号)。 10月杨逵发表短篇小说《鹅妈妈出嫁》(《台湾时报》10月号)。 12月龙瑛宗、张文环和日本作家西川满、滨田隼雄被派赴东京参加“第一回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会后在台湾各地举办“大东亚文艺演讲会”,宣扬“皇民文化”。 ☚ 1941年 1943年 ☛ 哀西湖/小春集/北方/雨景/生命的动力/萧/远讯/途中/滨岸/为祖国而歌/战地诗歌/向祖国/挣扎/草原牧歌/十四行集/剑北篇/春天——大地的诱惑/金刚坡下/吹散的火星/寻梦者/黎明的号角/星的颂歌/南山在生长着/放逐交响乐/旗/无弦琴/虹桥集/南城草/新的旅途/母与子/红萝卜/花与果实/松花江上的歌声/寒伧的歌/小兰花/黑夜的呼喊/将军笑了/祖国,我的母亲/青空与林/意志的赌徒/跃动的夜/泥泞集/衡岳放歌/平凡的夜话/给爱花者/伊甸园外/漳河曲/异国情调/铁窗棂小记/古树的花朵/童话/十年诗草(1930—1939)/黄昏 ☚ 流浪 哀西湖 ☛ 雨景/石屏随笔/乡谈集/同心集/西北行/药味集/感觉的音响/圈外/香港之战/香港沦陷记/皖南突围记/异国情调/南国战士/蒲剑集/挣扎/鲁迅先生二三事/重庆风光/西行杂记/湘川道上/长笔短辑/茅盾自选集/马斯河的悲哀/抗战以来/会师东京回忆/M站/讽颂集/秋雁集/蹉跎集/寻梦者/灯光/野百合花/窗/二十八位名作家学生时代/放论集/远行集/港沪脱险记/孟夏集/眷眷草/红烛/江之歌/时代文艺选集/骨鲠集/苦雾集/科学趣话/流星/雪山集/川缅纪行/长途/旅程记/十九年集/陌恋/沉默集/缅甸随军纪实/中国人/一年集 ☚ 周作人随笔抄 雨景 ☛ 1942年中国民国31年·壬午数学陈省身证明高斯—波涅公式。这是把拓扑学与微分几何学相结合的大范围微分几何学的先驱工作。 物理学彭桓武与德国人海特勒共同完成关于普遍的量子化的辐射阻尼理论。 地学中华民国政府中央气象局成立。 医学2月,延安中国医科大学化验室制造牛痘苗成功。 工程技术昆明至缅甸腊戍的滇缅公路建成,全长近1 200千米。 1942年文化3月1日,希特勒指派专人到被占领的国家,没收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收藏的艺术珍品、图书,约20万件艺术珍品、100万册图书和文件被掠往德国。 政法1月1日,美、英、苏、中等26个国家代表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共同宣言》,后又有11国附署。该宣言的签订,标志反法西斯联盟的加强,为联合国组织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军事1月2日,日军攻陷马尼拉。1月11日,占领印度尼西亚。2月15日,攻占新加坡。3月5日,占领雅加达。3月7日,占领仰光。3月9日,占领爪哇岛。5月,占领整个缅甸、菲律宾群岛等。自太平洋战争爆发以来,日军侵占泰国、香港、马来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缅甸以及西太平洋的若干岛屿,侵占土地380万平方千米,人口达1.5亿。 1942年中华民国31年·壬午文化国民党取缔、查禁进步书刊1 078种,杂志500余种。 政法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实行减租减息。 经济蒋介石发布“加强统制四行”的手令,使中央银行成为金融核心。 军事1月2日,美英参谋长联席会议建议,盟军建立中国战区统帅部,以蒋介石为最高统帅,并派史迪威为参谋长,负责指挥包括中国、越南、泰国在内的全部盟军。2月,中国派远征军赴缅甸与英军联合作战。 1942年数学维纳[美]、柯尔莫哥洛夫[苏联]开始研究随机过程的预测、过滤理论及其在火炮自动控制中的应用,由此产生“统计动力学”。 物理学12月,费米[意]在美国芝加哥主持建成世界上第一个实验型的原子核裂变反应堆。 化学艾尔吞顿[英]首次用质谱仪检定热分解和燃烧过程所产生的自由基,并发现许多自由基。 天文学海伊[英]首次发现太阳射电。 地学皮戈特[美]和尤里[美]用镭226测定大洋沉积物的年龄和沉积速率。 生物学比德尔[美]于1942年左右以红色面包霉为材料进行生化遗传研究。 医学瓦克斯曼[美]于1942~1944年发现并培养分离出链霉素及其毒性。 工程技术美国格雷斯公司戴维森化学分部生产石油炼制催化裂化用微球形硅铝催化剂。 1942(民国三十一年)1月1日中、苏、美、英、印、加、荷等26个国家政府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 《联合宣言》(即 《26国公约》),后称《联合国家宣言》。“每一政府各自保证与本宣言签字国政府合作,并不与敌人缔结单独停战协定或和约”(《国际条约集(1934—1944)》,342-344页)。中国开始列为四强之一(《历史研究》1997年第3期,11页)。 1月12日行政院召集有关部门拟具《战时重要经济设施原则》。甲,促进物资之生产及供应,如增加煤焦、油料、酒精等燃料的生产,加速装设电力,“国营矿业可招收民资者,应依国营矿区管理规则组织公司”等。乙,加强物资之运用及管制。“国防及民生必需之重要物品,由政府支配用途,统制价格”。加强消费管制,防止奢侈生活。兵工所需之钢、铁、铜、铅、锌、硝磺等物,应加紧生产,并由政府收购供用。纱布等物,由政府规定收购及销售办法等。(192,18-20页) 1月16日四联总处提出三项意见:(一) 取消大后方区域内限制携带钞券办法。(二) 大后方钞票流往沦陷区的限制应秘密停止执行。对于法币运往沦陷区,认为资金逃避扰乱汇市的作用已经消失,其主要用途为购买沦陷区的物品。在这种形势下,法币外流已对我有利无害。一方面可借以增加大后方的物资的供应,一方面可以减少大后方的流通数量以及争取法币在沦陷区的流通,因此不必再加限制。(三) 沦陷区法币流往大后方宜秘密加以限制。1月底,四联总处向各分处发出密电,亟应力谋法币的畅通,使得尽量购取物资,并对敌争取货币流通地盘。国民政府对法币流通开始采取 “宽出严进”的政策。(608,158-159页) 1月财政部拟具《外销物资财政部主管部分办法纲要》,规定对现行统购统销货品桐油、茶叶、猪鬃等分别情形放松管制,准许内销,还准许桐油、茶叶、蛋品、羽毛、肠衣、药材、燃料等运销沦陷区域,不予禁止。同时,决定复兴公司与富华公司合并,中国茶叶公司兼办茶叶专卖事宜。(192,20-21页) 同年2月,富华公司并入复兴公司,资本总额增至10 000万元。政府统销之桐油、猪鬃及大宗外销的羊毛、生丝等,一律划归该公司经营。(196,420、411页; 《近代史研究》 2006年第2期,130-131页) 2月1日在经济部下面设立物资局。农本局、燃料管理处和平价购销处都划归物资局管理,成了物资局下辖的3个业务机关。物资局的主要任务是实行花纱布管制。制定了“以花控纱,以纱控布,以布控价”的政策。具体做法是: 物资局对陕棉的采购运销实行严密的管制。“各纱厂购储陕棉超过六个月之需用量者,由物资局派员会同地方主管官署清查,限期限价征购”。“各纱厂、银行、公司、花行、商号在陕棉运销管制区域以内收购棉花每月超过三百市担以上者,应由物资局派驻当地之专员或物资局授权之机关核准发给购买许可证及运输许可证”。重庆附近豫丰、裕华、申新、沙市四大纱厂生产的全部纱支由农本局依照平价进行统购。其余公私动力纺纱厂的纱支,物资局必要时得征购之。纱号一律勒令停业,其存纱全部被征购。用征购所得厂纱实行以纱换布,放纱收布。1942年4月9日,公布了 《农本局福生各庄放纱收布办法》。1942年年底,物资局撤销,但对花纱布的管制更加严格。(196,212-216页;193,49-51页;132,224页;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物价问题》,42-43页; 《孔祥熙其人其事》,210页;385,145页) 3月29日国民政府颁布 《国家总动员法》。原行政院下设之 “经济会议”改为 “国家总动员会议”作为战时最高统制决策机构。《国家总动员法》对经济实行了彻底的统制。除劳务方面的统制外,对物资统制也制定了严厉的规则: 政府于必要时对国家总动员物资,征购或购办一部分或全部; 政府于必要时得命令总动员物资之生产贩卖或输入者在一定期间对储存物资不得自由处分; 政府对总动员物资之生产、贩卖、使用、修理、储藏、消费、迁移或转让,加以指导、管理、节制或禁止; 政府对国家总动员物资及民生日用品之交易价格、数量加以管制。(385,31-33页;386,298页) 3月31日中国外交部部长宋子文与美国财政部部长摩根索在华盛顿签署中美五亿美元借款协定。这是一笔无担保、无利息、无还款年限、无指定用途、无任何附带条件(但宋在致摩根索的函中还是保证 “愿以此项借款的详细用途”通知美方。见375,345页)的贷款。自中国与列强打交道以来,这样的贷款是没有先例的。贷款数额之巨也是空前的。这实际是一笔为了使国民党政府继续对日作战而实施的政治性赠款。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在未与宋子文及美方通气的情况下即决定以其中的1亿美元指定为节约建国储蓄券的基金,另1亿美元作为1942年4月25日发行的同盟胜利美金公债的基金。(375,346-348页) 两者都按20元法币兑换1美元的汇率(当时实际汇率已是50:1) 在重庆金融市场上发售,到期可兑取美元。另有22 000万美元用来在美国购买黄金,其中2 000万美元是先买的,2亿美元黄金则直到1945年5—7月份才分4批运往中国,成为国民党发动内战的重要资金来源。(103,1245-1246页;189,471-472页;389,289、360页; 任东来:《1942年中美五亿美元借款始末》,载 《美国研究参考资料》1992年第5期) 节约建国储蓄券多为豪门巨贾和银钱行庄所购买。这些储蓄券到期即可兑取美金,其购买者可获得极大的利益。(378,127页) 1943年8月,储蓄券售完。(任东来: 前引文) 美金公债自1942年冬季开始销售,到1943年秋末,实际出售仅达半数,即5 000万美元。1943年10月15日中央银行突然要求各分支行将尚未出售之美金公债上缴,由国库局全数收回,并一律停售。但1943年11月23日至1944年6月10日在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 的批准下,分四批出售了1 660万美元债票。购买客户的户名都是捏造的(如德生公司、华懋工业厂之类)。虽动辄购买几十万美元公债,却没有任何凭证或登记手续,也未留下地址,无从稽考。出售日期则倒填10月15日停售以前的日期,分别在10月11日至14日之间。1944年1月美金公债黑市价格最低为250元,最高为270元,至5月份,价格更高,这1 660万美金债票由权势人物按官价1:20买进,一转手间即可获取十几倍,甚至更高的利润。而实际上在买进时交钱不交钱都无关系,权势人物以期票即可换到美券。此外,还有一笔250万美元的债票也是 “奉孔理事长谕”,卖给了由孔氏夫妇创立的 “各慈善团体备充基金之用”。参政员们本欲在1945年开幕的国民参政会上披露这一轰动重庆的大贪污案,但被压制下去了。蒋介石对此案是知情的。在蒋的追问下,孔祥熙被迫承认了,并“愿追缴其所据之美金公债全归国库”(但实际收回了没有,收回了多少,不得而知)。蒋虽然免去了孔的财政部部长职务,迫使孔辞去了行政院副院长、中央银行总裁的职务,却不愿深入调查此案真相。因此,孔究竟从中贪污了多少,已无法弄清。不过,估计孔氏的贪污数应在1 500万至2 000万美元之间。(420,354-355、593页; 郑会欣: 《美金公债舞弊案的发生及处理经过》,载《历史研究》2009年第4期; 陈赓雅: 《孔祥熙鲸吞美金公债的内幕》,载寿充一编: 《孔祥熙其人其事》,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 3月财政部公布 《茶类统税征收暂行章程》。国内产制及国外输入之茶类,均应完纳茶税。“按照产地附近茶场每六个月之平均批发价格核定完税价格,征收15%。”(189,25-26页) 4月2日国民政府公布《战时消费税暂行条例》。战时消费税从价征收,由海关及所属关卡征收之。各海关于4月15日开始征收战时消费税,普通日用品值百抽五,非必需品抽10%,半奢侈品抽15%,奢侈品抽25%。同时裁撤转口税。(189,26-28页;319,839-840页) 在半壁江山沦丧的情况下,转口税事实上已无法征收。 4月7日在重庆成立火柴专卖公司,以刘鸿生为总经理。火柴专卖的原则: 统制工厂、统售原料、统制运销、统一售价。1944年8月,火柴专卖公司与烟类专卖公司合并为专卖事业管理局,以刘鸿生为局长。(196,69-70、86页;135,155-156页;343,146页) 4月18日1942年中、美、英三方商定,开辟以印度汀江(Dinjan) 为起点,以昆明为终点,飞越驼峰的中印航空线。是日,从印度汀江飞越喜马拉雅山到达昆明的中印航空线试飞成功,6月开始承担进出口物资的运输任务。因昆明至重庆交通不便,乃将航线延长到宜宾、泸州。到1945年9月,驼峰航线上的美方飞机已多达629架,为中国空运各种物资65万多吨。美国空军共损失飞机468架,牺牲和失踪飞行员和机组人员共1 579人(《参考消息》,2004年10月21日,15版)。1944年年底,中国航空公司共投入飞机30架,共载客33 477人次,运送物资7.5万吨。中航共损失飞机46架。(张劲: 《抗战中的航空运输》,载 《民国档案》1995年第2期; 《抗日战争研究》1993年第1期,98页;207,605页;385,238页) 4月四联总处制定 《非常时期各银行分期缴存准备金办法》,规定各银行、钱庄以普通存款总额20%为准备金,转存国家银行,以中央银行为承办行,“在无中央银行地方,由该行委托三行(中、交、农) 中之一行办理,以资统一,而利控制。”第一次明确了存款准备金应由中央银行集中保管。但中国、交通、农民三行及中信、邮汇二局存款准备金未包括在内。(404,103页;191,128、513-514页) 到1942年8月底止,全国各行庄已缴存准备金16 200余万元。(191,534页) 5月1日将1941年10月成立的 “战时公债劝募委员会”改组为 “公债筹募委员会”,负责派募1942年6月27日发行的 “同盟胜利公债”10亿元,但这次公债的认购额仅3.6亿元。(189,495、511页;124,310-311页;357,97页) 5月11日国民政府宣布废止《查禁敌货条例》及 《禁运资敌物品条例》。同时公布《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及附表,规定进口物品不以敌友为取舍标准。凡有关国防建设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及以前禁运之蚕丝织品、呢料、印刷用纸、普通食物以及用具等,概予弛禁。今后不论其来自何国或国内何地,均一律准许进口。规定先经特许方准起运的出口货物有三类: 先经特许方准结汇出口之物品,如羊猪肠、牛羊皮等; 先经特许方准出口之物品,如盐、糖、火柴等; 先经专管机关特许方准结汇出口之物品,如各种金属矿砂、石油产品、煤炭等。还有18种禁止出口的物品。(386,213、293页;196,420、441-453、518、519、527页。参看192,20-21页) 5月28日四联总处临时理事会通过 《中、中、交、农四行业务划分及考核办法》,于同年6月24日分转四行遵照执行。四行实行专业化分工。中央银行集中钞券发行,1935年取消了商业银行的发行权,至此,中国、交通、农民三行的发行权也取消了。中央银行统筹外汇收付,代理国库,调剂金融市场。中国银行不再是 “国民政府特许之国际汇兑银行”,它的主要业务变为: 受中央银行委托,经理政府国外款项的收付,发展与扶助国外贸易并办理有关事业的贷款与投资; 受中央银行委托,经办进出口外汇及侨汇业务。交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工矿、交通及生产事业的贷款与投资。中国农民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农业生产贷款与投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央信托局原来经办的农贷业务都移转农民银行接办,规定以1942年8月31日为交接日期。中国、交通、农民三行发行之钞券,应移交中央银行接受。1942年2月底以前所发之钞券,仍照旧流通,其未发及订印未交之钞券,由中央银行接收。三行1942年6月30日以前之发行准备金,于7月底以前全部移交中央银行。除以白银抵充一部分外,其余尽先以国库贷款补充之。(190,331页;191,150-153页;356,576-581页) 6月1日中央银行常务理事会决定于1942年1月5日在重庆开始实行票据交换办法。但由于渝市各银行、钱庄意存观望,不肯踊跃参加,渝市票据交换工作乃延至6月1日才正式开始。主要内容是由中央银行集中办理票据交换及转账事宜,在中央银行设票据交换科。参加交换之行庄限于银钱公会会员行庄。交换行庄应于缴存保证金及保证准备外,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户,保持相当存款以供划拨。在重庆开办票据交换后,成都(1943年5月25日)、桂林(1944年2月5日)、西安(1944年5月16日)、昆明(1944年11月27日)、贵阳(1945年2月19日)、兰州(1945年6月15日) 也相继开办了当地的票据交换。(《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5期,94-95、97页;191,509页;200,594-596页) 6月2日中国外交部部长宋子文与美国国务卿赫尔签订《中美租借协定》(即 《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协定》)。依照1941年3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之《租借法案》,“美国政府将继续以美国大总统准予转移或供给防卫用品、防卫兵力及防卫情报供给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将继续协助美国之国防及其加强,并以其所供给之用品、兵力或情报供给之。”战后,中国必须以 “有用之用品”补偿美国。(103,1248-1251页) 这一协定的签订使中国在无偿获得美国大宗军事援助方面,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协定签订后,美国对华军事援助迅速增加。到抗日战争结束之前,美国对华租借援助总额达84 575万美元,除2 000万美元须补偿外,其余一概作为无偿援助。对华租借援助中,兵器、飞机、坦克及其他车辆、船只、各种军用设备等约占5.2亿美元。(375,352页) 6月26日行政院公布 《战时争取物资办法大纲》,规定抢运沦陷区物资种类为机器油、机器工具、五金材料、电工器材、通信器材、交通器材、航空器材等21类。公司行号抢运上述规定物资进入大后方时,可以享受各种便利,获得奖金。(608,160页) 6月将原来的陕甘驿运线改称甘新线,自天水经兰州至猩猩峡,长1 548公里。以接运苏联物资为主,出口以羊毛、钨砂为大宗。(207,642页) 7月1日财政部制定 《统一发行办法》,呈请行政院分令各行执行。其内容为: 自1942年7月1日起,法币发行统由中央银行集中办理; 中国、交通、农民三行应将截至1942年6月30日所发行的法币数额及准备金造具详表送财政部、四联总处及央行查核;中国、交通、农民三行已订未交、已交未发及运送中之新券及印券合约应即全部移交央行接收,三行1942年6月30日止发行法币之准备金,限于同年7月31日以前移交央行,并由央行贴还40%的保证准备利息,按周息五厘计算,3年为限。(190,19-22、53-56页;356,575页) 7月2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 《营业税法》,删去了1931年6月公布之 《营业税法》中 “营业税为地方收入”几个字。1942年11月,财政部决定营业税为中央税收,按纯收入的20%~50%拨交市县。《营业税法》规定税率为以营业收入额为标准者,征收其1%~3%,以营业资本额为标准者,征收其2%~4%,较1931年《营业税法》规定之税率大幅度提高了。(189,31-33页;385,167页; 《民国财政史》,111页) 7月10日从1941年8月18日起,中英美平准基金委员会按每元法币等于美汇5.312 5美分,即1美元合18.82法币、1英镑合76.04元法币供应外汇。是日,国民政府改订外汇官价为每美元值法币20元。此官价一直维持到1946年3月4日。至于放弃与英镑的联系,则可能和1942年3月从美国借到的5亿美元有关。(416,404页; 《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127页) 7月财政部颁布 《全国桐油调节管理暂行办法暨实施细则》,重申桐油为统购统销货物,规定其外销业务仍由复兴公司统一办理。(《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2期,128页) 9月21日自1939年起,国民党政府即已对河南偃师回郭镇一带的土布业实施统制,由机关派员采购。1941年下半年,“禁止普通商人自由买卖,由某机关分期拟定官价令各行店为其按价收买”。是日,国民党军队设立采购处,禁止各家行店收买,由采购处独家经理。采购处拒收历来织造的窄面布,强制手织业者织造 “改良”布,而且收购价远在市价之下。手织业者受到严重打击。在未统制前,回郭镇的布业商店有28家,每日收布不下六、七千匹。采购处成立后,每日仅收布十余匹。(142,4卷,415-425页) 9月23日成都城乡织布户多人向农本局福生庄要求交换棉纱。福生庄借口织布不合规定,拒绝交换,遂引起暴动,福生庄部分职员被殴,机户工人也有6人受伤,之后有关人员被警察拘捕。(132,226页) 9月由中国毛纺织公司投资1/4、官僚资本企业富华公司投资3/4在兰州创办的西北洗毛厂筹备就绪开工。(135,202-203页) 10月—1945年2月1940年,交通部曾提出另辟一条通往印度洋的通道。1942年2月12日,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中印公路会议,一致同意新的中印公路路线: 从印度阿萨姆邦的利多(Ledo) 到缅甸密支那,再经腾冲、龙陵,接滇缅路经保山达昆明,并决定路线的测量应立即进行,计划于4月中旬开工。但此时缅甸战场失利。4月29日腊戍失守,5月初滇西怒江以西的腾冲、龙陵地区被日军侵占,中印公路奉令停修。1942年10月,中缅战区史迪威(Stilwell) 将军决定由美国工程兵先修筑利多公路,即由利多到密支那。1944年8月5日,收复密支那,是年秋,基本打通利多至密支那的公路。1944年2月,为反攻缅甸、打破日军封锁,由滇缅公路工务局负责筹建中印公路北线的保(山) 密(支那) 公路(中国境内234公里,缅甸境内133公里,共367公里)。当时腾冲还被日寇侵占,保密公路的测量工作十分艰险。9月14日,收复腾冲,11月3日,收复龙陵。11月中旬,保密公路进入施工高潮,至1945年1月中旬,仅两个月时间,就打通了保密公路。由此打通了由昆明经下关、保山、龙陵转腾冲、密支那至利多、全长1 568公里的中印公路。1945年1月12日一支战斗车队装运军用物资,由利多出发,14日抵密支那,28日抵畹町,2月3日胜利抵达昆明。此后仅4个月时间,入境汽车达1万多车次,运进军需物资5万余吨。中印公路还有一条南线: 由利多经密支那—八莫—南坎—木姐,然后与我国畹町衔接,沿滇缅公路达昆明,全长1 731.7公里。南线是经过与日本侵略军进行艰苦战斗、逐段攻克日军在中缅各个据点、完全收复失地后才恢复通车的。中印公路经过的地区,或崇山峻岭,或急流险滩,且蚊蚋成群,蚂蟥遍地,环境非常恶劣,中美派出的工兵团和技术员工以及印度和缅甸的大批民兵艰苦奋斗,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1945年,蒋介石以史迪威将军的名字命名这条公路,称史迪威公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美《租借法案》终止,中印公路的军运随之停顿。又因国民党政府无力对此国际通道进行养护,所以后来此路因年久失修而告荒废。(393,300-303页;207,576-580页; 420,620(注1)、740页) 11月1日1941年3月1日兵工署材料试验处奉令筹办合金钢厂,先后建成炼钢厂、坩埚炼钢厂、电冶厂、制钨厂,是日在重庆磁器口正式成立兵工署第28兵工厂,生产过釸铁、锋钢、冲模钢等。该厂规模较小,设备简陋。它是抗战期间后方主要的合金钢生产工厂,还在国内首次炼出纯钨。1946年停办,并归兵工署第24兵工厂。(207,337页;206,200-226页; 《民国档案》2003年第1期,106页) 11月11日孔祥熙拟具《民国三十一年推销公债补充办法》。“以派募为主,以劝募为辅。……拟以财产满50万元者为起点,采用超额累进率,分别加派公债。订定财产满50万至100万者,均按5%摊派;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者,就其超额按8%摊派; 超过200万元至300万元者,就其超额按10%摊派;300万以上,比照遗产税税率,以每100万元为一级,每级按5%递增; 至财产1 000万元,即就其超额派募50%,不再递加。”(189,504-505页) 11月四联总处通过 《强制储蓄条例》。(404,95页) 1942年河南大灾。沿陇海线各县,春季缺雨,北风横吹,麦收几等于无。中部各县,麦收不过二三成。豫南各县,丰收原本可望,不意行将麦收之时,大风横扫一周之久,继之阴雨连绵,农民坐视麦实满地生芽,徒唤奈何,收成不过三四成而已。麦收既不佳,秋种之后,八十余日,滴雨未见,秋收更属根本绝望。两季一无所获,遂构成河南之严重灾难。被灾69县,灾民达一千余万,非赈不活者有五六百万。“旬余已来,豫东各县灾民过洛逃往陕境者,每日不下二三千人。”农民靠吃树皮、树叶、黄土等来维持生命。一磅树叶竟值一元。饿殍遍野,使你不敢相信这是人间。两年(1942年、1943年) 饥荒,河南死了二百万至三百万人。10月,国民党政府拨了2亿元纸币作为灾荒救济款,救济款送到河南已是翌年3月,而且实际只有8 000万。当地官员把这笔款存入银行,让它生息增值。《大公报》如实地报道了灾荒情况,引起当局的不满,被勒令停刊三天(李文海等: 《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1919—1949》),552-557页)。就在如此严重的灾荒情况下,粮食部长徐堪下令 “今年的工作是以征实征购为中心”。河南省政府电粮食部略云: “河南省人民深明大义,愿罄其所有贡献国家,征实征购均已超过定额。”这样一来,民间收存的种子、饲料均被搜索一空,人民饿死的更多。(《报刊文摘》3211期8版,2012年12月21日) 1月1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对盐税税率进行修正。新的税率使华北盐区的税率普遍提高和拉平。原来税率较低的山东、山西盐区有成倍的增长,原来税率较高的河北、河南的税率,也增加了二三成。盐价也较旧价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60,904-905页;370,356-357页) 1月5日伪满中央银行配合伪满协和会,动员工资收入者进行定期储蓄,每月由所属单位扣送银行或邮局。伪国防妇女会动员家庭妇女每月最低储蓄两元,由居民组长送存银行或邮局。(158,461页) 1月22日伪满与华北、华中、华南物资交流协定,本日签字生效。(158,462页) 1月25日日军进入租界后,对橡胶原料、成品及汽油实行统制。是日,大中华橡胶厂宣布全部停工。同年5月,该厂配到一些生胶和汽油,又部分复工,以承接日本侵略者的军需订货为主。前后共承制各种汽车内外轮胎各4 380条与自行车内外胎各14 000条。这批订货在工人的斗争反对下只生产了一部分。(362,50-51页) 2月9日伪满公布 《劳动人紧急就劳规则》。在紧急必要时,中央可命令各省供出一定数量的劳工,各省须按规定的人数按时完成。凡是年满18岁至50岁的伪满公民,都必须令其就劳,任何人不得躲避、逃亡、伪装疾病等。此规则实施后,伪满开始实行强制摊派劳工,并且出动警察到处抓捕,不出劳工的要出钱出物,广大人民苦不堪言。(157,870-872页;379,180页) 2月18日日本政府声明将广州、天津英租界移交汪伪国民政府管理,并于3月25日、3月29日先后举行 “移交”。但是,日本侵略军不仅尽量霸占界内的仓库、房屋、贵重物资等,还规定这两个 “特别行政区”“行政上之机构及行政之实施,应与当地日军最高指挥官密切联络”,“一切事项应经由特务机关长”。区内的治安警备应受日军 “警备司令之处理,由中日两国军警互相担任之”。(381,147页;198,199-200页) 2月24日—1944年6月2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伪满制定 《外国人取引(交易)取缔规则》,以接管盟国在东北的资产,亦即所谓敌产,并且指定了外国人作为财产管理人。如到1942年2月24日止,英国启东及老巴夺两烟草公司,指定奉天省次长皆川丰治管理。嗣因管理人分歧,难收统一运用之效,1944年6月28日制定 《特殊财产措置法》,于伪满中央银行内设特殊财产资金部,对历来由伪满政府指定管理人分散管理的交战对方国人财产,加以集中管理,以伪满中央银行总裁为其代理人,由伪满中央银行担任该部之收支会计事项。特殊财产资金部先后接管之所谓敌产事业,计有秋林股份有限公司、启东、老巴夺烟草公司、平和洋行(改组为哈尔滨胶合板公司。1870年创办于上海、1919年改组的平和洋行在哈尔滨设有胶合板厂。见394,166-167页) 等处。其中以胶合板公司及烟草公司营业鼎盛,收益颇多。此外,伪满中央银行总裁直接管理之敌产机构有三:1. 汇丰银行; 2. 花旗银行; 3. 日本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长春横滨正金银行之存款。(158,386-387、388、462、470页) 2月27日伪满洲兴业银行决定增资3 000万元,其中750万元发行社债券(疑系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债券)。(158,462页) 2月汪伪组织拟订《物资管理实施方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物资供应之减少势所难免”。对食粮的管理原则是: 以计口授粮为分配原则; 先就主要城市试办,以次推及其他地方; 先行管理食米、小麦及面粉,以次推及其他粮食。“农家之粮产,除供一家之食用及种子外,应全部由粮管局或办事处按价收买,不准私人竞收”。方案还对其他生活必需品之管理、分配进行了规定。(198,1347-1355页;380,567页) 3月9日日军决定从是日起,将军票正金牌价的法币与伪中储券通用的双重牌价改为对中储券的单一牌价,宣布正金军票与伪中储券牌价为20:100,从5月22日起按18:100的固定比价进行交易。而军票与法币的汇率只能依市场行情决定。3月13日,伪中储行宣布暂停兑换法币,法币狂跌风潮达到顶点。3月30日,汪伪财政部公布 《整理货币暂行办法》。伪中央储备券与 “各种旧钞”(指法币) 等价流通之规定自1942年3月31日起废止。日军 “切断新旧法币等价关系”这一步骤正式实施。当日限定伪中储券与法币汇率为77 : 100,5月26日即下跌为50 : 100。从1942年3月初的法币与伪中储券基本同价,到5月26日二者之比变为2:1,法币在不足3个月内竟惨跌了一半。(198,736页;380,169、175、195-196、234-235页;383,157页) 3月28日—5月28日3月28日,兴亚院华中联络部宣布将64家英、美籍工厂企业列入第一批军管理。3月30日,日军又宣布将此前由日军直接管理的15家英、美工厂委托给日本东芝浦电气株式会社等进行委托经营管理。5月28日,日军又宣布第二次委托军管理的工厂企业99家。总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被日军实施军管理的英、美籍工厂企业共达178家。就这样,日本吞并了上海英、美籍的所有工厂企业及各类经济实体,掌握了原来垄断上海经济命脉的外资企业的主要部分。(380,439-440页) 3月华北电业公司占有解除了军管理的保定、石家庄、高阳、安阳、新乡、开封、徐州、连云港等平汉和陇海沿线的10家发电厂(所)。同年8月合并济南电力公司和芝罘电力公司为胶澳电气公司,成为其属下的子公司。1943年2月接收了山西省太原、榆次、太谷、临汾等地5家电厂,并于1944年将收购和代管的天津两家外商电灯公司划归华北电业公司天津支店管辖。至此,华北电业公司彻底实现了对华北电业的统制,以一业一社的形式,实现了一元化的统一管理。华北电业公司还增添了一些发电设备。它的资本从1940年的1亿元增加到1944年的3亿元。(370,291页;160,309页) 4月1日1937年11月8日,日寇占领太原后,山西全省被日军占领的主要工业企业共46个,其中太原地区的有23个。这23个企业中,属于西北实业公司的有西北制造厂等21个。日寇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疯狂的掠夺和破坏。唯一幸免的是西北炼钢厂。此厂在太原失陷前,一切设备已安装就绪,投产在即。日寇急于要利用它来为侵略战争服务,故未加破坏。日寇进入太原不久,将全省各大厂矿一律改为 “军管理”工厂,并统一编号,委托给各财团经营管理。如山西炼钢厂改名军管理山西第六厂,委托大仓矿业株式会社经营。1942年4月1日,以军管理工厂的现有资产作投资,吸收华北开发会社的投资,组成 “山西产业株式会社”。在日军占领太原的8年中,除太原皮革厂(原西北皮革厂)的产量超过战前(但质量不如战前。战前羊皮占很小比重,这时绵羊皮占到80%以上。战前每月产皮鞋2 400双,这时仅生产皮革) 外,其余各厂产量均低于战前或远低于设计生产能力。如太原窑厂1939年度生产的耐火砖尚不及原西北窑厂一个月生产量的一半,1940年一年的产量也大体与原西北窑厂一个月的产量相同。日寇将原西北炼钢厂改名为太原铁厂。1939年11月,一号高炉点火升炉。1940年7月,开始炼焦。1940年11月,二号高炉投入生产。1941年7月,平炉开始生产。同年8月,中型轧钢厂开始生产。1943年8月到10月,又增建了两座小型高炉,每座容积为50立方米,同时完成了小型轧钢机的安装工作。这些设备尚未开工运转,日军即开始溃败。(377,238-240、251、249、253-254页) 4月7日伪满公布《康德九年度(1942年) 重要农产品增产收集方策要纲》,继续实行预付定金每百公斤1元的制度(先钱制度)。这一年粮谷预购计划720万吨,全部按计划完成,其中供给日本240万吨,比1940年增加60万吨,伪满自用则从275万吨减少到260万吨。这一年伪满境内共产粮谷14 062 568吨(普通作物产量减去油料作物产量得此),征购数占总产量的51.2%。(157,525-526、620-621页;379,156-157、155页) 4月福新一、三、六厂与 “军管理”期间占用上述三厂的日商三兴面粉公司订立租赁合同(租期三年) 后,才得以于1943年8月13日解除 “军管理”。194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又续订租约2年。日军侵占无锡后,茂新一厂全部烧掉。茂新二厂也是在1942年5月1日与日商华友面粉公司订立为期两年的租约后才得以解除 “军管理”。直到抗战胜利后,茂新面粉厂才从日商手中收回。(132,133、135页) 5月22日日军占领上海租界后,1942年1月,申新二厂、九厂、合丰纱厂、永安三厂、安达纱厂、保丰纱厂和德丰纱厂七家曾挂英、美商招牌的华资企业一度被接管,随即停工。经过长时间的交涉,日军才同意于是日正式发还,但发还后,不得不服从日军的统制,接受日军的军需生产任务(生产军需纱布和军毯等)。(132,104-109页;380,446、459页; 368,246-247页) 5月27日伪满公布 《国民勤劳奉公制创设要纲》。该要纲中说: 鉴于目前国内外情势,创设义务的国民勤劳奉公制度。伪满19~25岁未服兵役的男子,都要勤劳奉公12个月,战时可延长年龄及期限。勤劳奉公之对象事业为: 国防建设、国土建设、乡土建设及重要产业等。勤劳奉公队以县为单位建立,实行军队编制。伪政府设立特别机构,对该运动实行一元化领导。(157,896-897页;379,188页) 5月31日汪伪财政部发出通告,宣布取消旧法币法定通货性,自1942年6月8日起将伪中储券定为 “统一通货”,先在苏、浙、皖三省及南京、上海两市开始实施。具体办法包括: 以伪中储券为唯一法币,所有原法币,不经财政部长特准不得使用; 汪伪政府按2:1比价以伪中储券收回法币,收回期限为两星期。此前6月1日,伪上海市政府已布告,商品物价一律以中储券为计价单位。(198,737-739页; 380,197、245页) 5月伪满政府发布《关于经济平衡资金问题》 的法令,责成伪满洲中央银行设置经济平衡资金特别科目,执行特别平衡资金制度。把贸易关系方面之平衡资金和其他各种平衡资金均收罗于这个特别科目,以集中资金力量用于高价商品的补贴。补贴资金不足,则由伪满中央银行支持。1944年于伪满中央银行内设经济平衡资金部。如输入商按华北高物价所购进之物资,在伪满按低物价出售,发生之损失,用经济平衡资金来补偿。(158,25、380、385-386页) 6月2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寇疯狂掠夺铜、铁等金属。在华中占领区,日寇收集民间的废旧金属始于1942年。是日,日寇发布 《金属回收实施要领》,规定回收时间从6月8日开始,到9月30日止。伪上海市政府于8月6日公布 《征集旧金属办法》,要求务必于8月底完成任务。1943年日军荣第1627部队坚持要将上海新旧钢铁原料全部收购。1944年4月6日,汪精卫以 “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名义发出过一份《收集废金属办法》。收集金属的范围根本不限于废旧金属,大量完整的钢铁及其他金属原材料被掠夺一空,连完整的机器都被拆走,算作废铁。不少五金机器工厂因原材料被掠走,只得关门歇业。掠走的金属,有的概不给价,有的给15%,有的只给几张军票。除上海外,江苏也是受害严重的地区。收集废旧金属运动还扩及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省。(380,533 -536页;172,519页;198,1400-1403页;127,643-645页) 6月16日日军控制下的上海两大租界区域内同时公布了对普通居民实行定期、定量、定点、定价供应户口米配给的办法,规定供应量为每人每天0.6升(约480克),每周4.2升。到7月6日第一次户口米配售实施时,每人每周仅为白米1.5升,碎米0.5升,而且这种配给定量并不充足,有时干脆停止配给。从1942年7月开始实行户口米配给制度,到1945年8月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上海租界区域内居民通过配售得到的户口米总共只有300多斤。(380,562-563页) 6月到1936年年底为止,申新总公司及各厂负债总额约为法币8 000万元。其后各年,以企业(申新二、九两厂。日寇侵入后,申四内迁,申一、三、五、六、七、八诸厂均为日寇霸占,但处在租界内的申二、九两厂获得了厚利) 的盈利偿还行庄欠款,至1942年5月前尚欠法币约2 000万元。按抗战前(1937年年初) 金价,每两以115元计算,这2 000万元共约值黄金174 000两。1942年5月,汪伪组织宣布币制改革,以伪中储券与法币1:2的比价收回法币。荣家乘机偿还了全部债务(折合伪中储券1 000万元),照当时(1942年5月) 金价每两2 520元法币计算,仅值黄金7 936两,相差达20多倍之巨。1942年6月,申新一、二、五、八厂所欠银行款项,全部偿清,借款合同注销。申新一、八、二、五厂委托经营管理委员会办理结束(132,90-93、68-74页)。恒丰纱厂也占了同样的便宜。1936年前,恒丰厂主聂家共欠浙江兴业银行白银215万两,法币1 315 788元,合计法币4 322 751元,当时约值黄金4万两。1942年12月28日,以伪中储券4 036 291元(当时约合黄金1 000两) 偿清了全部债款。(《恒丰纱厂的发生、发展与改造》,73页) 7月1日蓄谋已久的 “中日合办”的国策公司——华中运输公司——成立。资本800万日元,日方现金出资184.9万元,汪伪现金出资仅1 000元,占资本总额的1/8 000。日方实物出资350万元。汪伪实物出资265万元,全部由华中铁道会社等垫付。大权完全由日方独揽。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短途货运业、运输装卸业务、仓库业及特殊物资的运输等。这家公司仅货运汽车28辆、马车30辆、双轮小车35辆,大量业务是居间联系获取利润,类似皮包公司。因独家经营,盈利较多。(380,470-471页;198,1109-1110页;390,385页) 7月3日汪伪政府公布 《平定物价暂行条例》,规定 “各特别市及商业繁盛之县城,应即设置物价评议委员会。各主要商品之批发及零售商人,都得加入当地的 “同业公会”,否则 “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各项商品之买卖”,银行、钱庄 “不得对同业公会会员以外之任何个人或团体为商品担保之放款”。商人 “应将其商品之进出数量、存积数量、堆存地点及其成本、售价”定期报告同业公会,公会定期向主管官署汇报。主管官署可随时检查各业商人之存货。同日,还公布了 《取缔私抬物价暂行条例》,明确对 “不按当地主管官署核定之价格,任意抬高(物价) 出售者”进行处罚。(380,548页;198,1421-1424页) 7月10日日寇将所有日商公司及接管的英商公司的驳船合并,组成隶属于华北开发会社的天津驳船运输公司,并把大沽造船所并入该公司,共集资1 460万元,统制了天津、塘沽及其附近的驳船运输业、近海装卸业、造船及船舶修理业等。(160,172页;370,308页) 8月7日为了创造 “满洲产业开发原动力源泉”,也就是为了建立掠夺东北资源的动力,1937年1月1日伪满成立水力电气建设局,同年4月开始在松花江上施工修建丰满水电站。是日截断江流,开始蓄水。到1944年12月25日止,先后有4台发电机组安装完毕,并先后向长春、哈尔滨和沈阳送电。自1943年3月第一台发电机正式发电,至 1945年日本垮台前,丰满电厂发电14.95亿度。至1944年4月1日,日寇将要失败,无力再事经营,乃将水力电气建设局取消,并入1934年成立的火电系统的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改称丰满建设处。为修建此工程,共征集劳工数万名,征集劳工最多的年份(1940年)达18 000余名,他们多数是日寇及其爪牙用武力及欺骗手段由山东、河北甚至上海等地强征而来,另外有一些所谓犯人、战俘及东北本地勤劳奉仕队。自1937年至1945年,死于丰满水电站的劳工达4 000名以上。正如幸存的劳工所说: “大坝长一寸,白骨堆一层。”(彭连港: 《关于吉林丰满水电站的历史》,载东北三省中国经济史学会编: 《中国经济史论文集》,下集) 8月10日上海横滨正金银行与汪伪中央储备银行签订相互开立往来存款账户的契约。在 “相互存款”的幌子下,在横滨正金银行需用伪中储券时,只要在自己银行的伪中央储备银行账户上空收一笔实际不能支用的军用票存款,就可以按伪储备券100元对军票18元的固定汇率,向伪中央储备银行调拨所需要的储备券。据伪中央储备银行的报告,1943年上半年所增发的45亿伪中储券中的80%(约36亿元),是日方军政机关的费用和日商企业采购物资用的资金。自1942年6月至1943年10月,伪储备银行共供给法币775 082元,其中供给日方的总额为615 316元,占79.4%(陆军占56.4%); 供给汪伪政权方面159 766元,占20.6%。供给汪伪方面的,大部分也是积极供应日本陆军。所以,伪储备银行完全是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服务的。(374,237页;416,370-372页) 9月1日经日伪 “改组”的中国、交通二行在上海正式 “复业”。“改组”后的中国、交通二行的资本金分别为2 000万元和1 000万元,由原二行在华中各地的实有资产抵充。汪伪规定中国、交通二行中各有50%和60%归官股,官股由汪伪政府按价转让给伪中储行。商股中原股东需调查证明确系 “无敌性关系者”,方可以2:1的比例换发新股票。两行被日伪取消了钞票发行权,所有存款一律以2:1折合为伪中储券本位。两行在原东北、华北、香港、华南的机构经日伪 “改组”后,与上海的总行之间不再有隶属关系。(383,142-143页;380,260-261页;356,588页;212,438、449-453页;198,742-743页) 9月由伪政权出面成立广东省物资配给委员会,分设于沦陷区各县市,办理占领区物资的搬运和配给事宜。在日占区和国统区设物资遮断线,对两区间物资的相互流通实行遮断。列入受检范围的商品包括稻谷、大米、麦、豆、花生、麦粉、食油等数十种。(384,154页) 10月1日4月底,汪伪财政部已下令将海关金的单位价值涨至伪中储券9.97元,但仍不及日金2元,而华北每海关金单位则为与日金等价之伪联银券2.707元。就同一货物应行征收税率而言,华中、华南商民缴纳之进口税较轻于华北。是日,将海关金单位再提升至伪中储券10.5元,无形中增加了关税的比率。(198,728页;380,218页) 10月6日伪满公布实施《产业统制法》,规定: 拟新设、扩张或变更事业设备、变更生产能力或生产方法,拟废止、让渡或委托事业之全部或一部等均须经主管部大臣批准; 事业章程之变更、事业之计划、职员之任免要报告主管部大臣。主管部大臣对设备的新设、扩张及改良,事业之休止,生产之数量、规格,生产方法之改良,原料之取得,生产品之配给等拥有极大的权力。统制的产品由原来的21种增加到85种。(157,65-67页;158,464-465页;379,19、67页) 10月26日伪满公布修订后的 《中央银行法》。提高伪满中央银行的地位,强化其作为国家机关的作用,资本金由原来的3 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实缴资本由1 500万元增加到2 500万元。(158,7、341页) 10月日本以4 000万元资本设立华北氮肥股份有限公司。(370,288-289页) 11月1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设立大东亚省,废兴亚院官制,将拓务省、对满事务局、兴亚院和外务省的东亚局、南洋局全都并入大东亚省。“大东亚省应同陆海军策应合作,执行有关大东亚地区占领地行政事务”。大东亚省是对原兴亚院等殖民机构的继承和发展。(370,266页; 井上清等著: 《日本近代史》,395页;376,下卷,45-46页) 11月2日中国、交通银行的华北分支行被强行截断与总行的关系,改组为普通商业银行。日伪将原来的中行北平支行改组成又一个总行,资本定为伪联银券600万元。是日开业。(356,594-595页;370,362-363页) 11月18日伪满公布《国民勤劳奉公法》。伪满帝国的青年男子,都有服勤劳奉公之义务。勤劳奉公之时间为一年,必要时得延长之。对于逃避者,处2年以下徒刑或2 000元以下之罚金。勤劳奉公制于1943年正式实施。1945年2月,伪满修订《国民勤劳奉公法》,将勤劳奉公期限改为3年。(157,898-901页;379,188-189页) 11月25日、27日“八一三”事变后,永安一厂和大华印染厂即被日军占领,改为“日本陆军野战医院”。是日,被迫与日华纱厂签订合作合约,组织永华公司共同经营永安一厂。11月27日,又与日商同兴纱厂签订合作合约,组织永兴公司共同经营大华印染厂。在签订合作合约后,1942年12月8日,两厂才解除军管理。解除军管理时,一厂应付出“清算金”——伪中储券161 419.41元,大华付出 “清算金”8 732元。因在日军占领期间,机器零件损失惨重,签订合作合约后,两厂始终未能正式投入生产。(368,239、249-250页) 11月27日日本内阁颁布 《向内地移入华工的决定》。日本从1943年4月至11月先后从华北输入劳工8批,共1 420人。从1944年到1945年5月止,日本共输入华工169批,共38 935人。若加上被劫掠乘船前死于途中的中国劳工2 823名,共41 758人。加上1943年输日华工,共43 178人。(370,387-388页;171,504页) 12月1日1938年3月,华商水泥厂为敌军管理。是日,华商上海水泥公司被迫与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小野田水泥制造株式会社签订 “租赁”契约。这样,到1943年1月14日,上海水泥公司才得以解除军管理,但须向日本陆海军管理工场整理委员会缴纳“军纳付金”980 059元,并更名为上海水泥经营处。(135,22-24、247页) 12月8日章华毛绒纺织公司浦东工厂解除军管理。为此,章华厂须付给日军所谓“管理期中之利益金”1 322 286元。12月17日,章华公司被迫与上海纺织株式会社合办上章制绒株式会社,资本日金200万元,双方各出资半数。(135,49-53页; 360,127页) 12月15日“七七”事变后,日寇将石景山炼铁厂交兴中公司经营。1938年4月20日起,与日本制铁会社合作,着手进行内部修理。同年11月,该厂250吨之熔炉恢复生产,流出了第一炉铁水。1938年11月,石景山炼铁厂改名为石景山制铁所。是日,华北开发会社与日本制铁会社共同投资设立北支制铁株式会社,全力经营石景山制铁所。除原有之200吨炼铁炉一座外,更自日本移设380吨及600吨炼铁炉各一座,并建20吨小型炼铁炉11座,副产炼焦设备亦次第增建。同时,筹设年产137 000吨之炼钢厂一所。为谋求速效,将八幡制铁所年产钢锭65 000吨、钢材45 000吨之制钢轧钢设备,移设于石景山。(173,656、726、674-675页;370,275-276页; 《北京经济史话》,159-160页) 12月16日昭和制钢所9号高炉动工。1943年11月28日建成点火。(366,305页) 12月23日伪满公布《学生勤劳奉公令》,强迫各类学校的学生从事各种义务劳动,每年的劳动时间在30日以上、45日以下,主要从事国防建设、铁路及道路建设等。未完成勤劳奉公之学生,校长不发给毕业证书。(157,906-907页;379,189页) 12月24日申新七厂被迫与日商公大纱厂订立5年租约。1943年1月14日乃得以解除 “军管理”。但因租约尚未到期,故未能收回自营。直到1944年12月24日达成协议,有条件地提前停止租约,申新七厂才得以收回。收回后,因原料无着,没有正式开工。(132,119、122-123页) 12月27日汪伪政府公布 《田赋征收暂行条例》,规定各省田赋最高额以地价10%为限,分上、下两期征收。地价由各地设立的评价委员会决定。历年所欠之田赋,仍须照原有科征标准催征,不得拒缴。(380,222页) 1942年章华、协新、寅丰、元丰4家实力雄厚的精纺厂联合创立中国毛业公司,资本初为500万元,后增至 2 000万元。办有两厂,共有纱锭1 000余枚。章华等4厂一面插手粗纺专业,一面插手羊毛原料,吸收游资,囤积居奇。(135,61页;360,129页) 1942年 1942年1月1日中、苏、美、英、波、印度、加等26国在华盛顿发表共同宣言。 同日国民政府根据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专卖制度提案改食盐为专卖。 同日国民政府公布 《敌国人民处理条例》 与《敌产处理条例》。 3日同盟国宣布,推蒋介石为盟军中国战区最高统帅。 5日蒋介石调蒋鼎文为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为军事委员会西安办公厅主任。 9日国民政府任命弁中珩为山东省政府主席,李培基为河南省政府主席。 2月1日国民政府经济物资局成立,何浩若任局长。 3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经济会议第五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统筹棉纱平价供销方法。 4日蒋介石启程访问缅甸、印度,21日回国。 10日国民政府公布 《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 23日《中英共同防御滇缅路协定》 签字。 24日行政院任命曹浩森为江西省政府主席。 同日驻英大使顾维钧代表中国出席伦敦太平洋作战会议。 3月2日蒋介石视察缅甸,在腊戍接见西南太平洋盟军总司令魏菲尔,商谈据守仰光、庇古之部署。 10日国民党中宣部长王世杰宣布,中国政府决定派遣军事代表团赴美,由熊式辉率领,参加盟军军事会议。 15日蒋介石派卫立煌任缅甸远征军总司令。 16日国民政府公布 《修正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 21日中美借款协定在华盛顿签字。 29日国民政府颁布 《国家总动员法》。 31日太平洋作战会议在华盛顿成立,定于4月1日开首次大会,由中、美、英、澳、荷、加等七国组成。 4月3日中英成立中印航空协定。 4日国民政府公布 《修正中华民国战时军律》。 5日蒋介石赴缅甸视察,是日抵腊戍。 7日国民政府通缉卖国投敌汉奸林玉水、刘德亲、潘珍、蔡东升、谢汉良等45人。 10日蒋介石飞返昆明,并令陈纳德将军指挥空军飞虎队掩护远征军作战。 19日远征军克仁安羌,救出7000英军及其司令亚历山大。 24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山东省政府主席孙良诚率部6000人降日。 25日第三次全国参谋长会议与第四次军事教育会议均在重庆举行,同在5月4日结束。 5月1日国家总动员委员会成立。 14日浙赣战役开始。 18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以6月14日为同盟国日。 20日太平洋作战会议讨论中国战局。 26日远征军第二○○师师长戴安澜在细摩公路战伤,不治身亡,年仅38岁。 6月1日全国粮食会议在重庆开幕,6日结束。 2日中美在华盛顿签订《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协定》。 4日国民政府特派孔祥熙为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处理事会副主席。 16日国民政府公布 《1942年度粮食库券条例》。 2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实行 “国家总动员法实施纲要”。 同日外交部长宋子文与罗斯福、丘吉尔在白宫会谈,商讨关于中国战区问题。 同日国民政府财政部规定,全国货币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 25日太平洋作战会议举行特别会议,宋子文出席商讨飞机援华作战。 29日史迪威受任为驻印度军司令官,罗卓英为副司令官。 7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 《战时烟类专卖暂行条例》。 7日蒋介石发表广播讲话,号召全国军民在三民主义指导下,争取抗战胜利。 14日蒋介石召集重要会议,商讨新疆问题。 16日蒋介石接见苏联大使潘友新,重申今后有关新疆事件,苏政府应与中央政府直接洽商。 22日太平洋作战会议商定援华程序。 27日国民政府发表第三届国民参政员人选。 8月1日国民政府实施《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 6日国民政府委员杨庶堪逝世。 29日蒋介石派宋美龄、朱绍良等到迪化(今乌鲁木齐) ,要求盛世才进行反共。盛世才表示切实奉行。 9月1日国民党组织部筹办党务讲习会。 6日蒋介石在西安召开军事会议,10日结束。 8日行政院决议魏道明出任驻美大使。 16日国民党在四川开始田赋征实征购。 10月2日蒋介石接见罗斯福代表威尔基,商谈战后问题。 10日英美宣布放弃在华治外法权。 11日中美新约开始在华盛顿谈判。 22日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一次会议在重庆召开。31日结束。 27日加拿大、挪威、荷兰等国相继放弃在中国治外法权。 11月12日国民党五届十中全会在重庆举行。 18日宋美龄应罗斯福总统夫妇之邀请访美。 19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举行第十次全体大会。 12月5日国民政府国家总动员会召集各部长及该会各方面负责人开会,商讨管制物价方案。 7日国民政府公布物价统制法。 8日国民政府特任曾养甫为交通部长,贺耀祖为重庆市长,张厉生为行政院秘书长。 11日国家总动员会通过经济、财政、粮食各部之动员方案。 17日国民政府公布 《限制物价办法》。 23日国民参政会成立经济动员策进会。 29日行政院国务会议决议将重庆大学、山西大学、英士大学均改为国立。 ☚ 1941年 194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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