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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附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附则


第十九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程序,由工作委员会任免,报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车辆、办公住宿用房等由所在地区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工作条例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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