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食油比例计价收购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食油比例计价收购 食油收购按统购、超购固定比例计算收购价格。 这一办法,是1983年开始执行的。计价比例,起初是按“倒四六”(40%按统购价,60%按超购价)计算。 统购食油从70年代初实行定基数,超购加价的办法。统购基数确定以后长期未作调整,而油料生产情况却变化很大,以致统购基数在地区之间、生产单位之间畸轻畸重的问题日益突出,不同交售单位交售同等数量的食油所得超购加价款额悬殊。 加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交售单位由集体变为农户,原有定基数、超购加价办法已不适应于新形势的需要,因而国家决定改为统购、超购固定比例计价办法。1987年以后,有的品种改为全加价(即全部按超购加价计算,如花生、芝麻、棉油、茶油等),有的品种则改为“倒二八”比例计算(即20%按统购价,80%按超购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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