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铁厂则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铁厂则例

条规名。清乾隆五十五年乌鲁木齐都统明亮报部备案。乾隆三十年(1765),乌鲁木齐设炉五座,令兵丁工匠挖矿炼铁。三十八年改由遣犯作工:150名控矿炼铁,每人每日交生铁2斤;50名种地供粮;100名捐资,每人捐银30两,供铁厂支用。以上遣犯5年期满入籍为民,8年返回原籍;后改为5年为民后,原发遣当差者续作10年方准回籍,原发遣为奴者续作12年方准回籍,案情特重者只准为民,不得回籍。五十四年,又改遣犯捐资者银数不限,按捐银多寡定减刑年限;改官员管理为废员管理,经费不敷,即由该管废员垫支,二年有成效者议赏;原隶私人为奴遣犯不得为民,期满后仍由原主人领回役使。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2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