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关
明清内地税关的一种。 因最初用钞(纸币)交税而得名。明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因商贩拒用大明宝钞,明政府便命各商运中心、水陆交通要道商货税款都用钞交纳,借此增税。设钞关33处,主要集中于运河沿线和长江沿线。 丈量来往船只的大小、长宽、路程远近分等征税。所征税项,分正税、商税和船料三种。因属户部管辖,也称“户关”。 另有专收竹、木等商贩捐税的钞关,因隶工部,又称“工关”。各关屡有兴废。 成化以后,钞关折收银两。 到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钞关增至57处。 清承明制,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有钞关24处。鸦片战争后,另设海关,原有钞关改称“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