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
违反纪律。 十三大《沿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要制定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工作和行政人员的监察,追究一切行政人员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人民日报》1984.3.14:“湖南省委决定查处一起严重违纪事件。”涵逸《中国的“小皇帝”》:“报载:一九八五年对十二个省市四百五十个教育主管部门和一千七百多个中小学的教育经费审计的结果是:违纪金领高达八千二百二十八万元!”〈报刊文摘》1988.7.5《不应把改革和纪检对立起来》:“改革者也可能违纪,要不要查处?违纪者也可能是改革的积极分子,难道就不需要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