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劳动
劳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要求和表现。 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劳动具有不同的特征。原始社会的劳动是集体进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劳动产品。进入阶级社会后,劳动产品开始出现剩余,剩余产品成为一部分人奴役和压迫另一部分人的手段。由此使剥削阶级凭借自己掌握的生产资料不劳而获,劳动者则劳而不获或劳而少获。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剥削制度已被消灭,社会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分配消费品,其特点是人们为社会诚实劳动,社会以人们劳动的质、量为评价标准,形成人人为社会也为自己劳动的新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