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毒理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毒理学toxicology研究毒物对生物有机体毒杀作用机理的学科。通过毒理机制的阐明,可使毒物发挥最大的毒效,同时减轻或避免毒物对人、家畜、有益生物的毒害作用。毒理学是一门直接和生产实践相联系的学科,由于对机理研究涉及到广泛的基础理论,也是一门和多学科联系的边缘学科。它的分支学科有环境毒理学、工业毒理学、农药毒理学及杀虫剂毒理学。 毒理学toxicology系研究化学物等毒物毒害作用机理的科学。通过毒物动力学可测知不同毒物在体内存留部位、量、时间等有所不同,然而毒物对机体组织的损害机理则是复杂多样的,有的作用于酶系统,破坏酶的活性;有的作用于递质系统,使递质失调;有的作用于受体、有的损害细胞的微细结构、有的直接使细胞变性或死亡、有的影响内分泌系统、有的抑制造血系统、有的损害神经组织。总之,毒物的毒理十分复杂,在临床抢救上有重要意义。 毒理学研究有毒的物质对生物体的危害及其毒理作用机理的一门学科。是基础医学的分支学科。 毒理学toxicology是研究化学物对生物体的危害及作用机理的学科,由药理学发展、分化而来。某种化学物进入机体,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有毒,而在另一条件下可能无害。毒理学的目的在于探求这种条件,并阐明剂量—反应关系。 毒理学 毒理学医著。德国毒理学家Fichner著,徐佐夏译,1954年出版。该书评述了毒物及其作用,并对人及动物中毒的可能性、中毒症状、检查方法、预防及治疗,做了深入探讨。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预防和治疗毒物中毒的良好参考书。徐佐夏,药理学家、一级教授。字益甫,1895年生于广饶县。1917年毕业于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1920—1924年曾先后留学德国,任柏林大学药理研究员,回国后曾任西北医学院教授兼院长,江苏医学院教授兼副院长等职。1951年应聘任山东大学医学院院长兼药理教研组主任、教授。曾被选为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兼青岛市分社副主任委员、青岛市政协副主席、中华医学会山东分会副理事长、山东药学会理事长、中国药典编委会委员等。 ☚ 孟凡第 柳条膏 ☛ 毒理学/毒物与中毒/生态毒理学/环境毒理学/食品毒理学/工业毒理学/生化毒理学/分子毒理学/遗传毒理学/临床毒理学/神经系统毒理学/行为毒理学/呼吸系统毒理学/心血管系统毒理学/造血系统毒理学/肝脏毒理学/肾脏毒理学/生殖系统毒理学/皮肤毒理学/眼毒理学/放射毒理学/化学物诱变作用/化学物致癌作用/化学物致畸胎作用/化学物致敏作用/化学物免疫抑制作用/剂量-反应(效应)关系/化学物安全评价/毒物卫生标准/毒理学动物实验/毒理学现场调查/接触化学物人员的健康监护/半数致死量/选择毒性/化学物联合作用/毒物动力学/毒物化学分析/中毒的急救和治疗原则/空气中化学污染物/铅/汞/锰/镉/铬/铍/锌/铜/镍/钛/钒/铁/钴/银/锡/钡/锑/钨/铊/铋/钍/铀/生物体内微量元素/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磷及其化合物/硫及其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硼及其化合物/碲及其化合物/碱性物质/氟及其化合物/氯及其化合物/溴及其化合物/碘及其化合物/氧和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硫化碳/光气/过氧化物/亚硝胺化合物/脂肪族烃类/脂肪族环烃类/脂肪胺和脂环胺类/肼及其衍生物/脂肪族硝基化合物、硝酸酯类和亚硝酸酯类/脂肪族卤代烃类/芳香族烃类/芳香族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卤代环烃/酚及其化合物/醇类/二醇类/环氧化合物/醚类/酮类/醛类和缩醛类/有机酸化合物/酯类/氰和腈类化合物/氮杂环、氧杂环和迭氮化合物/无机粉尘/合成材料粉尘/动物毒素/有毒植物/化妆品和日用品/嗜好品/农药毒理学/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有机汞农药/有机砷农药/有机硫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脒/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 ☚ 计算机技术在卫生事业管理中的应用 毒理学 ☛ 毒理学 毒理学毒理学是研究化学物对生物体的危害及其毒作用机理的学科。生物体经常与外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而保持动态平衡。某种化学物进入机体,较小剂量就能干扰和破坏这种平衡,甚至导致生物体死亡,这种化学物称为毒物。任何一种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是有毒的,而在另一些条件下则对人体的健康是安全或无害的。毒理学的目的,就在于探求这些条件,阐明剂量-反应关系,为制订卫生标准及防治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其中主要的条件是毒物对人体的最小作用量。 毒理学与药理学的共性 接触相是指化学物的组成,理化特性,在环境中的含量(浓度)和进入体内的剂量及方式(如入体途径等)。毒物动力学相是指毒物进入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贮存和排出过程。毒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体内,有的经过化学的或生物化学的反应起质的改变;有的在组织内贮存。最后,毒物及其代谢产物分别从不同途径排出体外。贮存的毒物常处于相对的惰性状态,但在适当条件下仍然可以进入血循环,表现其活性,故有潜在危害性。毒作用相是指毒物以活性形态到达靶器官或组织,作用于受体,并产生毒作用。毒物作用于哪些靶器官或组织,决定于其理化特性及化学物的结构和与受体的亲和力。有些化学物就在接触的部位发生腐蚀或刺激作用。大多数毒物则需经吸收后通过体内转化,才发生全身毒作用。但局部和全身作用也不能截然分开,如皮肤接触强酸可引起局部灼伤,但同时能致全身性反应如肾脏损害。毒物的靶器官或组织多数是毒物分布、贮存的器官或组织,但也不完全如此,如铅贮存在骨组织内,而毒作用部位却以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为主。 毒物对各系统的毒作用,除了一般的直接作用外,还有三种特殊情况: ❶身体原有缺陷或疾病,可以加剧毒物的毒作用。如化学物的某一剂量在一般条件下不产生毒作用,但当靶器官有先天缺陷或发生病损时,则能引起中毒。 ❷某些毒物,不论一次或多次进入生物体内,在接触时都不会立即引起任何反应,而在较长的潜伏期后才显示作用。致癌作用即属于这一类。 ❸大多数毒物引起的毒作用与剂量有关,但引起某些异常免疫反应,或具有致癌和诱变作用的毒物,则其毒作用与剂量之间尚不易确立或未见明显关系。 毒物引起的反应还可受到环境中其他许多因素的影响。两种毒物同时存在时,可产生联合作用(见“化学物的联合作用”)。 总之,毒理学与药理学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主要的差别在于药理学着重于研究药物防治疾病的作用及有效剂量,而毒理学则着重于探讨化学物对人的危害及防止发生危害的安全量。 近代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不断需要大量新的化合物。要判断其能否生产或使用,必须对其危害性进行测试和调查,以决定取舍,或提出安全的使用条件,这种研究过程称为化学物安全评价。当然,对已经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中的化学物,也需要进行深入全面的安全评价。化学物安全评价是现代毒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早在一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对产生有害气体的地点、浓度变动规律、测试方法以及消除措施,已有较系统的观察和记录。如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公元610年)记载:“凡古井塜及深坑井中多有毒气,不可辄入……必须入者,先下鸡鸭毛试之,若毛旋不下,即是有毒,便不可入。”唐王焘《外台秘要》(公元752年)引《小品方》所述,认为可将动物置于有毒气体场所作测验,并提出“若有毒其物必死”。宋宋慈在《洗冤集录》(公元1247年)中已记载了服毒、解毒和验毒方法。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 (公元1590年)中,对许多毒物均有记载,并对生产中接触铅的危害性作了详细描述:“铅生山穴石间……其气毒人,若连月不出,则皮肤痿黄,腹胀不能食。多致病而死。”此外,明宋应星《天工开物》(公元1637年)也介绍了职业性汞中毒等的预防方法。 在西方医学中,对初期毒理学学科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的,当以瑞士Paracelsus (约1493~1541)的贡献最为重要。他对毒物有三个主要论点: ❶提出毒剂是化学物的概念。 ❷认为化学物对人体的反应必须通过实验观察,观察中要区别治疗作用与毒作用,这两个作用在剂量上有时难以区分,但都表示化学物的特异性。 ❸陈述了一些毒理学的概念,如职业中毒、法医以及环境毒理学等。 近代毒理学则由西班牙人Orfila (1787~1853)创始,他曾将当时认为有毒的物质,用几千条狗做实验来系统地观察化学物与生物体间的关系。并提出化学分析在鉴定中毒案件中的意义,为近代法医毒理学奠定了基础。其后一百多年中,毒理学研究都是作为药理学的一部分进行的。 二十世纪以来,毒理学的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 ❶药理学中关于毒物解毒剂的研究,促进了毒理学的发展。如我国药理学家陈克恢(1934)提出的用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和硫代硫酸钠解救氰化物中毒。 ❷四十年代初期生产和使用人工合成杀虫剂DDT以后,工业生产中合成有机化合物的大量涌现和中毒事故的不断发生,促使了工业毒理学的形成和发展,并成为毒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❸六十年代以来,由于工业排放的化合物和人工合成化学物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类健康,环境污染物所致的疾病相继发生,引起各国卫生工作者的重视; 又由于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以及放射性核素应用技术等方面的飞速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毒理学的研究内容,如化学物的致癌、诱变、致畸胎作用等; 研究对象则从机体的微观世界和生物圈的宏观世界两方面齐头并进。在宏观世界,开展了环境污染物对人群危害的流行病学和生态学调查,明确了不少病因。在微观世界,发展到探索亚细胞和分子水平的变化,对毒物损害生物体的机理揭示了许多有价值的现象。于是又形成了环境毒理学、食品毒理学、农药毒理学、军事毒理学、放射毒理学和分子毒理学等分支。这些分支与工业毒理学一起,以研究剂量-反应关系为中心,为制订各种毒物的容许接触限值提供依据。 ❹七十年代以来,毒理学的研究进一步以毒物的安全评价为重点,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又有了新的发展,从整体的毒理学研究,分化为各器官系统的研究;从对本代健康影响的观察,进展到对下一代危害的研究,建立以保障人类安全为目的的新概念,从而相继出现了遗传毒理学、行为毒理学和行为畸胎学等边缘科学,使毒理学的研究水平不断提高,研究内容不断充实。 自本世纪二十年代起,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我国法医工作者开始用病理学和化学分析方法进行毒物鉴定。在发生职业性中毒和生活性中毒时,医务人员采用了现场调查和动物实验方法,构成了我国近代毒理学的雏型。这期间还开始了有关铅、铬、钡等中毒的研究。解放后中国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研究所建立了毒理研究室,许多地区先后设立了卫生学专业机构,医学院校相继建立了卫生系或卫生学教研室进行有关工业毒理学、环境毒理学和食品毒理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到六十年代初,已逐渐形成一支较大的毒理学专业队伍,研究工作从有机磷农药的毒理和解毒治疗,扩大到石油化工、塑料等行业中多种工业毒物和环境污染物的毒性研究及其安全评价和卫生标准的研究,使我国毒理学成为预防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毒理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实验室研究和直接对人体进行观察两方面。 (1) 实验室方法: 可分为化学方法和生物学方法。化学方法包括研究化学物的组成,杂质的鉴定,不同条件下化学物的稳定性和溶解度,在溶液中的解离特性,空气、水、土壤、食品以及生物材料中毒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测定等。生物学方法主要利用动物实验,观察毒物对生物体的作用,包括生理、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以及病理学等方面的变化。 为阐明中毒的机理,需要研究化学物在生物体内的动力学,包括在活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对靶器官、组织和细胞的影响,直至毒物与生物体在亚细胞结构和分子水平上相互作用的演变过程。 化学物的致敏作用和致癌、诱变、致畸胎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影响毒性的一些因素以及特效解毒剂和实验治疗等的研究,也都需要用实验方法进行。 (2) 人体观察: 通过中毒事故的处理或治疗,可以直接获得关于人体的毒理学资料,这是临床毒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有时设计一些不损害人体健康的实验。利用对人体直接观察所取得的资料。提出更为切合实际的防治措施。 通过预防性体格检查,对接触毒物的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的动态观察,同时检测环境中毒物的含量和人体排泄物或其他生物材料中毒物或其代谢产物的含量,用流行病学方法分析人群所受到的影响,不仅能发现损害健康的迹象,还可获得制订卫生标准的资料,以及其他预防措施的依据。用流行病学方法,可将动物实验的结果进一步在人群中验证,还可从对人群的直接观察中,取得动物实验所不能获得的资料,如有些毒物的毒作用不能用动物复制;很多毒作用的表现常为非特异性的,需要鉴别其是否与生活或生产中接触的毒物有关; 或需要寻找接触微量毒物对人的无作用水平等。 毒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为完成其广泛而多样的研究任务,需要应用多方面的知识和方法,包括分析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卫生学、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等。 毒理学研究的成果,可为预防化学物在生产、使用及其对环境污染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提供理论依据,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❶用于化学物安全评价。例如为筛选新农药提供安全评价资料; 提供化学结构与毒性关系的资料,对探索改变化学基团以降低毒性有一定帮助;研究防治病虫害和对人的选择性作用及其机理,以研制高效低毒的农药。对于其他工农业用化学物、药物、食品添加剂也需应用这类资料,以权衡利弊,作为取舍的依据。 ❷提供人体接触化学物的安全量。例如提出生活和生产环境空气、饮用水及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食品添加剂或残留农药的每天容许摄入量. 药品的安全剂量。 ❸提供动植物天然毒素的毒性资料,以估计和预防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危害。 ❹提供中毒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例如毒物动力学和中毒机理的研究成果,可为选择早期诊断指标,寻找解毒剂,解决中毒急救和治疗等提供线索和理论依据。 ❺其他如应用于法医鉴定、防化学武器、航天医学等方面。 ☚ 毒理学 毒物与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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