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路收归国有
【事件内容】: [民国二年]10月1日为实行由部接收湘路日期。湘路公司与董事会同日消灭,改设股款清理处,二[三?]年2月巢功赞、顾梓田(1)报告清算完竣,所有甲项股本银元四百四十万元,乙项股本银元四百七十三万六千元。债款清算未竣以前,由部代还者银元二百七十七万二千四百四十元二角六分二厘。现负债款长平银六十七万二千四百两零七钱九分七厘,英金九万八千五百二十八镑十一先令五本士,银元三十一万七千五百九十元零三角,以上已还、未还银元及长平银、英金等债款合计共约合银元四百九十万九千九百零九元二角四分二厘。所有甲项股款照第七条办法分八期摊还,每三个月为一期。 湘路收归国有甲项分年还本付息表 单位:元  资料来源:《政府公报》第410号,1913年6月27日,“公文”,页13。 湘路收归国有乙项分年还本付息表 单位:元  资料来源:《政府公报》第410号,1913年6月27日,“公文”,页1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