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海军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海军部 清朝末年设海军部,掌管海军事务。 设海军大臣(正都统)一人、副大臣(副都统)一人、一等参谋二人、二等四人、秘书六人。下设军制、军政、军学、军枢、军储、军法、军医七司,每司司长一人。 另外还有录事、科长等官。民国初也设海军部,直属大总统。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属军政部;不久改为部,直属行政院;设部长一人,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舰政、军校、军械、军需、军务、海政八司。见《清史稿·职官四·海军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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