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步改玉
《左传·定公五年》:“六月,季平子行东野。还,未至,丙申,卒于房。阳虎将以玙与璠敛,仲梁怀弗与,曰:‘改步改玉。 ’” 中国古代祭祀悼亡时,祭者与尸体之间的距离有严格的规定,君近,大夫次之,士最远。尸身入敛时,要放上玉石作为随葬品。 此即所谓“步”、“玉”。鲁国昭公出走后,季平子曾代行君事,能佩玙、璠祭祀。 鲁定公立为国君后,季平子恢复臣位,故死后便不应行君步,也不应以玙、璠做随葬品。“改步改玉”后来常比喻随情况的不同而改变做法。 《南史·高帝纪》:“策曰:朕闻畴庸表德,前王盛典,崇树侯伯,有国攸同。所以文命成功,玄圭显锡,姬旦宣哲,曲阜启藩。或改玉以弘风,或胙土以宣化,礼绝常班,宠冠群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