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解放区小学考试制度民国时期东北解放区小学学制六年,分初、高级,初级小学四年,入学年龄在七至十周岁;高级小学两年,入学年龄在十至十五周岁。小学考试包括月考、期考和毕业考试。评定每学期的成绩标准是月考、平时成绩和期考成绩各占三分之一,三者合为学期成绩。各科成绩所占比例与其授课时间一致,例如国语每周授课时间占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其考试成绩也占总学科成绩的相同比例。学业成绩60分为及格。学生修完课程,取得学业成绩60分以上者,发给毕业证书。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学业,可请求休学、退学和转学,经过学校考查属实,发给修业或转学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