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东北解放区交通肇事犯罪处罚暂行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东北解放区交通肇事犯罪处罚暂行条例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的刑事法规。1948年11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共5条。规定车辆驾驶人因过失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者,处3年以下1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过失发生交通肇事致人伤害者,处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以罚金;重伤者处1年以下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上述罪犯如故意逃避者,应加重本刑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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