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芳枝与琼华兮,树枳棘与薪柴。
【集校】: 洪兴祖:折芳枝与琼华兮,树枳棘与薪柴。 黄省曾:折芳枝与璚华兮,树枳 与薪柴。 明繙宋本:折芳枝与琼华兮,树枳 与薪柴。 朱多煃:折芳枝与琼 兮,树枳 与薪柴。 庄允益:同朱本。 王泗原:“柴”“荷”韵不叶,当有误字。言“树”,所树者无论嘉木恶木,总是木苗能生长者。柴是小木散材,不可树,而于薪惟言艾(刈)言采。且“薪”“柴”二字古不连用。 柴字当是旁注,误入正文。原当作“薪樗”,传写脱“樗”而误入“柴”字。刘向用《诗·幽·七月》的“薪樗”,以爲“薪樗”二句连用,有如“枳棘”。《説文》薪尧互训,皆爲人所樵采者。 《七月》的“薪”则作动词。“樗”是恶木,故以爲薪。字从雩声,雩从亏声,亏古音如阿,樗荷韵叶。 。【集释】: 王逸:小枣爲棘。 枯枝爲柴。 汤炳正:折,摧折。琼华,谓美如琼玉之花。 树,载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