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
正月丁卯,厄鲁特巴图尔额尔克济农遣使进贡。 《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六十二 五月壬申,理藩院题,噶尔丹所遣奸细赛特,与回回国汗阿卜都里什特所遣奸细沙和卓,及阿卜都来额尔克寨桑,所留奸细伊巴里木、他斯、顾尔马哈穆特、库尔班,应令原审官刑部郎中苏尔特,理藩院主事常明,带往归化城,会同安北将军伯费扬古,当噶尔丹使人前正法。其余在此正法。得旨,赛特等不必押往归化城,著于此地正法。 《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六十三 七月丁卯,巴图尔额尔克济农奏报降人祁齐克逃遁,遣兵追斩之。 《清史稿·圣祖本纪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