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论证明
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家证明上帝存在的一种方法。 13世纪由阿奎那提出。他是利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从上帝的创造物来论证上帝的存在,康德把他提出的五种证明的前三种称做宇宙论证明。基本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属性都是相对的,从这种相对性可以推出必有一个绝对者,这个绝对者就是上帝。 阿奎那认为,在感情世界中可以看到有一个动因、秩序或因果的系列,但一个事物不可能成为自身的原因,而另外的存在又必然以另一个存在为原因,而这种系列不可能推究到无限,必然存在著第一动因,否则就不会有中间的原因和最后的结果,也就不会有任何事物的存在了。 万物必有一个最初的原因,这就是上帝。这是从上帝的创造物证明了上帝的存在。这种论证是错误的,无根据的。因为把因果关系视为一个从绝对的原因开始到最终结果的有限直线式的系统是不对的,这种论证的有效性被休谟和康德所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