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电建设管理
50年代初, 水电开始起步, 实行谁建谁管, 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1956年在省水利局设立农村水电处, 1959年并入机电处, 负责指导全省的小水电建设。大多数地、县两级在水利局配有专人管理此项业务。1964年, 省水利厅更名为水利电力厅, 下设农业用电管理局和农业用电公司。关中电网农电部门实行托拉斯经营; 西安市及各县的供电局均改为农业用电公司, 为省农业用电公司的直属企业。1968年, 省农业用电公司更名为省革委会农电局, 以关中机电灌溉为重点, 积极建设农电网络, 开展打井建站工作。1970年, 省农电局并入省电管局,排灌及小水电事业仍归省水电局, 具体业务由机电处管理。1983年, 机电处撤消, 成立省水利水保厅农电局, 管理原机电处的农电业务。1986年, 省政府决定恢复省农电局, 筹备处设在水利水保厅。1987年, 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农电管理局, 暂设水利水保厅内。1988年, 省政府又决定将农电管理局和西北电管局农电局合并为陕西省农电局, 省水利水保厅又重新设水电处。全省99个农电县, 西北电管局管33个, 省农电局管44个, 水利水保厅管22个。1990年, 由水利部门管理的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地方电网有14个县, 1991年以小水电供电为主的县达到1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