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北京市林业局
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本市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市郊区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管理及林业产业的行业管理,行使林业的行政执法职权。主要职责是:
❶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林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研究制订有关林业经济的政策,指导本市林业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
❷负责编制本市林业基本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林业经济、郊区绿化工程、森林旅游、苗木种子、干鲜果品及蚕蜂业等林业产业实行行业管理。
❸组织指导郊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和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及各类林业基地等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景观景点以及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
❹组织本市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❺负责管理本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主管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林业部授权,负责本市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和其他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组织指导林木病虫害防治和检疫工作。
❻负责本市林业公安工作;依法保护林木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督促查处毁林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本市护林防火工作;协调山林权属纠纷。
❼制订本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组织指导本市林、果、蚕、蜂和野生动植物、花卉等方面的科研、示范、生产和新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协调有关林业的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指导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和监督林业基金的使用;负责统计、分析、报告林业工作数据。
❽负责管理本系统的科技人员和劳动工资工作;管理本机关国家公务员及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林业局设1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同时,设纪检组(监察处)、工会、团委。15个职能处室有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人事处)、林政和资源管理处、科学技术教育处、造林处、果树处、义务植树办公室、野生动物及森林植物保护处、计划财务处、劳动工资保卫处、林业产业经济贸易处、政策法规处、审计处、林业公安处、老干部处。行政编制120名。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裕民中路4号 邮编:100029
市林业局下属单位有27个:北京市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北京市林业保护站,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北京市林业宣传中心,北京市种苗管理总站,北京市西山试验林场,北京市十三陵林场,北京市八达岭林场,北京市共青林场(原潮白河林场),北京市天竺苗圃,北京市黄垡苗圃,北京市大东流苗圃,北京市温泉苗圃,北京市蚕种场,北京市永定林工商公司,北京市环境优美服务公司,北京市园林绿化设计工程公司,北京市森林旅游开发公司,北京市林工商公司,北京市林业建筑工程公司,北京市蚕蜂管理站,《绿化与生活》杂志社,北京市林业局干部学校,北京市林业局物资供应站,北京市林业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林业局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