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经过多年建设,自治区逐步建立健全了粮油、饲料、种子、纤维、农副产品等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加强统一计划检查和日常监督检验。
为了保证新疆棉花的质量,除认真贯彻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的规定外,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发布了《新疆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规定》、《新疆棉花轧花厂加工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自治区标准局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新疆锯齿机加工品级升级资格审查暂行规定》和《新疆棉籽加工升级管理办法》,加强对棉花的监督检查。1994年全区监督检验棉花8.68万吨,复验仲裁0.48万吨,质量公正检验0.33万吨,查出经济差额197.37万元。查封有质量问题的棉花0.74万吨,罚没款累计150万元。此外,仿制各类棉花实物标准1 312套、7 831盒,给102个棉花轧花厂颁发许可证,给256个加工厂颁发《籽棉加工品级升级资格证书》,为保证新疆棉花质量信誉作出了贡献。
认真贯彻《羊毛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绵羊毛标准》及《山羊绒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羊毛公证检验和净毛计价工作。1994年共检验国产和进口羊毛4.41万吨,查处有质量问题羊毛420.5吨。
1994年还检验氮肥、磷肥、复合肥料、饲料等农用物资90批次,其中合格62批次;检验农药62批次,其中合格41批次,查处的伪劣农药14批次,价值18万元。1995年共检出不符合标准的出疆商品瓜1 928吨,查处劣质甜菜种子186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 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