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广东省农垦总局
省农垦总局是国家农业部和省人民政府管理农垦企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
省农垦总局的主要职能是: 负责行使财政部授予的财务管理和农业部授予的计划、物资、产品分配的管理职能;负责农垦系统企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物资、产品、劳动工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统计、安全和文教、卫生、公安等工作;研究制定垦区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垦区经济、生产建设;做好农垦系统干部管理、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设主要处室有:办公室、组织干部处、宣传教育处、政策法制处、对外经济办公室、生产科技处、工业机务处、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土地管理处、基建处、卫生处、劳动工资处、公安处等。
沿革: 1951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广州成立华南垦殖局,它的主要任务,是“屯垦戍边”,建立我国新兴的民族产业——华南橡胶基地。华南垦殖局下设海南、高雷(1953年改称粤西)、广西三个垦殖分局,隶属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后分别改由林业部、农业部、农垦部领导)、华南分局双重领导。1957年1月华南垦殖局改称华南农垦总局。1958年8月,国务院下放农垦的企事业单位给地方管理,华南农垦总局改称广东省农垦厅。1968年12月,广东省农垦厅撤销,粤东垦区及省属国营农场的行政管理职能分别划给省农林水战线革委会、省农林场管理站,1972年4月归入省农业局。196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战备、巩固边防,决定成立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将海南、湛江(粤西)两个垦区划入兵团建制,隶属中央军委领导。1974年10月,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成立广东省农垦总局。1983年8月,省级机构改革,省农垦总局改为省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同时挂省农垦总局的牌子,1987年1月,撤销省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保留省农垦总局。
历任厅、局长: 叶剑英、易秀湘、李嘉人、刘因、周庆鸣、李尔重、罗天、王昌虎、关富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