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从新中国成立到80年代初期, 全省从事农、林、牧、渔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一直在88%以上。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三产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 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 农村劳动力逐步由种植业向林、牧、渔业转移, 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特别是90年代初期, 全省出现了大批农村劳动力到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打工的热潮。1987年,全年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仅占当年全省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8%。而近几年, 这一比例已开始上升, 到1995年已上升到14.75%。根据抽样调查资料, 近几年农村劳动力在转移中呈现出以下特点:
(1) 文化程度高的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文化程度低的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以1995年与1986年比较为例,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所占的比重, 由1986年的34.24%和14.79%上升到1995年的54.8%和15.59%,分别上升了20.56和0.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 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所占的比重则由1986年的12.96%和38.01%下降到1995年的6.35%和23.98%,分别降低了6.61和14.03个百分点。
(2) 转向工业、建筑业即第二产业的比重逐年增大, 转向第三产业的比重逐年缩小。1986年, 全省转向第二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为59.03%,其中工业占 38.66%。到 1995 年, 这一比例已高达77.69%, 其中工业占59.83%; 同一时期的第三产业却反方向运行, 其中商业、饮食业所占比例, 1986年为16.27%, 1989年达到高峰, 为23.79%, 以后逐年回落, 到1995年仅剩4.8%, 比1986年和1989年分别减少11.47和18.94个百分点。
(3) 在地域分布上, 转向外省的增加, 本省内转移的减少。转向外省的劳动力所占比重, 1990年为15.1%, 以后逐年增加, 至1995年已高达72.78%,其中转向上海、江苏、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占53.11%; 在本省内转移的, 1990年所占比重为84.9%, 到1995年已降至27.22%, 下降了57.68个百分点, 其中转向城市的1990年为23.37%, 1995年只有9.95%。
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过程中, 还出现了以下两个值得注意的情况: 一是有文化和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力大批转向二、三产业, 农业劳动力素质相对下降。1990年,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的转移,比全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高出56.97个百分点, 文盲、半文盲劳动力的转移, 比全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低23.57个百分点。在转移的劳动力中, 受过各种专业培训的人数所占比重, 1992年与1986年相比, 由9.43%上升到30.62%; 相反, 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比重, 则由90.57%下降为69.38%。二是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大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1995年, 自发转移出去的占47.48%, 有组织转移出去的仅占6.47%。从而导致当年返回农村的劳动力不断增加。1987年, 返回农村的劳动力占当年转移出去的14.82%, 至1995年, 这一比重上升为24.58%, 大多是文化素质较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