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破性发展阶段1979—1985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自治区的林业建设进入一个振兴发展的新阶段。
1.加强林业法制,稳定山权、林权。1979年12月—1981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转发了国务院批转交通部 《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公路两旁树木的报告》,并下发了《批转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保护天然林区森林、坚决制止毁林的报告>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草案)等文件,强调以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要求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后,在林区建立和健全林业公安机构。在六盘山林区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在贺兰山、罗山林区和青铜峡树新林场、盐池机械化林场设立了公安派出所,不少国营林场增加了护林员,自治区林业公安工作由林业厅林政管理处代管。这些专业机构的建立和加强,对维护林区治安起了保障作用。1980年12月,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发布后,自治区各地及时查处毁林案件。固原行署及各县关闭木材市场11处,配合林管部门处理毁林案件1 200多起,逮捕毁林犯罪分子6人,拘留6人,没收各种非法砍伐的木材2万多根。
1981年9月,在全自治区开展了稳定山林权属、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调动了广大群众经营山林的积极性。到1983年3月底,全自治区完成了林业“三定”任务,普遍颁发了山林权证书,并给11. 6万农户划定了1. 56万公顷自留山 (包括荒沙、荒滩),1984年春又划定了2. 67万公顷自留山和责任山,普遍建立起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经过林业“三定”,社队林场由722个发展到941个,经营面积9.33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89万公顷,有的林场实行承包到户或联产承包,增值分成,提高了管理水平,带来了生机活力。1983年,集体林场造林保存面积占全自治区造林保存面积的1/5,涌现出了54 860个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个人造林比重由1983年前的10%增加到60%。
2. 健全林业机构,加强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1979年元月,自治区批准成立自治区林业局(1983年改为林业厅),随后各地、市成立林业处(局),县成立林业科,同时还建立健全了自治区、地、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检疫站、果树站和部分乡林业站。到1985年末,林业部门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达到334个,职工7 178人,林业机构得到了充实和加强。
1978年,在宁夏农业科学研究所森林系的基础上,成立了宁夏农林科学院林业研究所,下设5个研究室、1个试验站,有职工116人,其中科技人员55人。1984年,自治区林业厅委托河南洛阳林业学校和陕西榆林林业学校代培78名中专生,1985年筹建宁夏林业学校,使林业专门人才结构逐步趋向合理。
3. 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山川。
(1)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根据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的精神,1982年3月成立了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地、市、县也相继成立了绿化委员会。各级党政军负责人每年同当地军民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2)建设“三北”防护林工程。在1978—1985年的第一期工程建设中,全自治区各地实行多方集资,全民动手,国家、集体、个人造林一齐上和谁造谁有的方针政策,取得了显著成绩。人工造林面积20. 71万公顷,四旁植树1.18亿株。1983年以来,在种草种树、发展畜牧的方针指导下,宁夏南部山区8县共营造水保薪炭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柠条饲料林等18.08万公顷(保存面积13. 63万公顷),小流域治理19. 6万公顷,封山育林4. 67万公顷,在封山育林内造林5 667公顷。林草面积的发展使南部山区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减少,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农牧业生产也有了显著发展。
(3)实施西吉防护林建设工程。此工程是中国政府接受联合国粮食计划署的援建项目,于1982年开始实施,经过4年的艰苦努力,提前一年并超额17.7%完成了工程任务,其中造林面积相当于30多年来西吉县造林保存面积的10.7倍,种草面积相当于西吉县历年种草保存面积的5.5倍。在林草总面积中,除退耕地造林种草外,荒山造林种草面积达4.29万公顷。另外,全县还种植四旁树、义务树3 655.98万株,达到全县户均有林1.02公顷、有草0.99公顷,有四旁树木707株,林草覆盖面积由过去的12. 6%提高到46. 7%,土壤侵蚀率下降了62.4%,小气候得到明显改善,绝大部分农民不再为烧柴发愁,粮食生产和畜牧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受到联合国粮食计划署的好评。
(4)兴建银川西部防护林建设工程。为了尽早绿化自治区首府,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改善银川的城市面貌和生活环境,确定将银西防护林工程作为自治区林业重点项目之一。以新市区为中心,计划从1983年开始造林,至1989年经检查验收,造林保存面积为5 668公顷,保存率平均达82.92%。
(5)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到1985年底,全自治区已建立自然保护区7处,按主要保护对象划分,有贺兰山、六盘山和罗山3处森林植被自然保护区,固原云雾山草原植被自然保护区,中卫沙坡头沙生植被及旅游自然保护区,青铜峡库区鸟类及河滩森林植被自然保护区和灵武白芨芨滩以天然毛条为主的沙生植被自然保护区,面积11.74万公顷,占全自治区总面积的1.77%。
截至1985年,天然次生林面积9.48万公顷,人工林保存面积21万公顷,四旁植树保存1.4亿株,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引黄灌区林网化程度达到80%。有经济林1.10万公顷,年生产干鲜果品3 543万公斤。1978年以来,共取得林业科技成果72项,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3项,自治区级奖励的19项,林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包括造林经营、森林保护、林政管理、勘查设计、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行业的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