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二)出口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二)出口 (二)出口新疆对外贸易中出口部分以粮、棉、土特产品及畜产品为主,出口物资由单一原料产品发展到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出口品种及金额快速增长,出口的国家及地区也不断扩大。 表9-1-7 历年粮油、土特产品、医药保健品出口情况
2. 棉花及其他经济作物产品。 (1) 棉花。新疆棉花贸易在清朝至民国年间曾通过官方及私营商人对俄国出口,但数量不多。根据原苏联海关公布的数字,1936—1940年新疆对苏出口棉花4 152吨,1943年后新疆和原苏联的棉花贸易中断。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疆的棉花出口贸易大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52—1962年,对苏出口时期。1952年新疆棉花又重新对原苏联出口,至1953年两年出口517.06吨; 1954—1958年未出口。 1959年,为帮助国家还清在抗美援朝期间所欠原苏联债务,新疆棉花大量顶充还债物资对苏出口。当年对苏出口1.96万吨,价值5 665万卢布,在困难时期为国家和新疆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60年,新疆棉花恢复正常对苏出口,出口量为2万吨,达到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出口历史高峰,创汇5 773万卢布。1959年至1962年四年对苏共出口5. 92万吨。自1963年至1980年,新疆棉花停止出口。 第二阶段: 1981—1995年棉花自营出口时期。随着国家外贸体制改革,新疆外贸自1981年开始接办出口商品业务,当年对香港试销棉花7吨。1982年,新疆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根据国家计委、经委、外贸部和商业部指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罗马尼亚政府贸易合同,对罗出口了5 000吨长绒棉。 1983年,国家正式批准新疆棉花出口并下达了出口计划,新疆棉花便以长绒棉为先导大踏步地走向国际市场。当年,就打入了日本、巴基斯坦、阿尔巴尼亚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 1985年,棉花出口量增加很快,当年出口5.29万吨,为1982年的10倍,出口量占新疆棉花当年总产量的1/4;出口创汇9 245万美元,占新疆纺织品出口总额的80%,占新疆对外贸易出口总值的50%以上。这一年仅对日本出口棉花就达2.75万吨,占我国对日出口棉花7.6万余吨的36%。新疆棉花在日本享有盛誉,日本的一些客户指定要新疆棉花。1986年,新疆出口棉花5.63万吨,占全国年出口总量53万吨的10%,占自治区当年棉花总产量21.61万吨的25.9%。其中对日本出口2.27万吨,占全区棉花出口量的40%。 1987—1989年,棉花出口数量猛增。1987年出口量为7.25万吨,是新疆棉花出口历史上最多的一年,比1982年出口增长了13倍。但是在国内原棉价格上涨,国际市场价格低落情况下,其中4万吨细绒棉合同是按38.5美分/磅低价成交,总亏损达7 315万元人民币。 1988年,国家外贸经营体制改革,棉花出口实行了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的第一年,棉花出口创汇突破1亿大关,达1.33亿美元。1989年的棉花出口创汇1.54亿美元,开创了新疆棉花出口创汇的纪录。到1990年底,三年承包期内共出口棉花20.25万吨,创汇4.24亿美元(其中上缴中央外汇额度2.1亿美元),实现利润1.16亿元人民币;自治区所得外汇留成2亿美元,所得利润8 176万元人民币。 从1990年起,由于国际市场供过于求,新疆棉花出口逐渐呈下降趋势,到1993年,出口创汇额大幅度滑坡。1994年又有所回升,1995年国家限制出口,出口量比1994年有些减少,但由于棉价看好,创汇有了增加。 新疆的棉花,自1981年开始自营出口,到1995年底,共出口73.34万吨,创汇13.5亿美元;平均年出口创汇额占自治区创汇总额45%以上。出口国由新中国成立后单一对苏而扩大到日本、罗马尼亚、美国、原联邦德国、瑞士、巴基斯坦、捷克、突尼斯、西班牙、印度尼西亚、泰国、波兰、韩国、新加坡、荷兰、希腊、葡萄牙、印度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并以其较高声誉,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定地位,成为新疆出口创汇的拳头商品,为新疆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自营出口棉花以来逐年数量及创汇情况见表9-1-8。 表9-1-8 1981-1995年棉花出口情况
(2)蚕丝。新中国成立前,由于没有机械缫丝设备,新疆蚕茧的经济价值未能充分发挥。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和田丝厂建成投产开始组织厂丝出口。1955年起由南疆陆路口岸吐尔尕特直接对苏出口厂丝30吨,从此填补了新疆厂丝出口的空白。当时厂丝在国际市场上供不应求,新疆厂丝出口逐年增加,1957-1960年年均百吨以上,是新疆厂丝出口最好的时期。1961年以后,出口量逐渐下降,1961-1970年,年均出口70吨左右,1971-1991年,年均出口50~60吨之间,1992年和1993年未出口,1994年出口22吨,1995年出口35吨。从1955年开始到1995年止,新疆蚕丝共出口1 729吨。 (3)罗布麻。1986年,新疆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新疆纺织科研所合作出资16万元,组织科研小组,到尉犁县罗布麻产地收购了15吨麻皮送湖南湘潭做脱胶纺织试验。经半年努力制出了第一批罗布麻纱产品,拿到当年广州秋交会上试销,受到外商好评,并签订35.4吨的出口合同,接着又在1987年广州春交会上进一步与国外客商成交,引起国内外纺织界的关注。从此,新疆罗布麻纺织品打进国际市场,开创了新疆罗布麻出口的历史。 1987年,新疆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日本蝶理株式会社合作,共同开发精干麻精加工。利用贷款投资100多万元,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建了3座规模较大的罗布麻纤维脱胶厂,年产手剥精干麻200吨,机剥精干麻400吨。1988年至1990年,新疆向日本和香港市场出口手剥、机剥、机压等罗布麻产品共256吨。 3.畜产品。新疆的草场盛产马、牛、羊、骆驼及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出口畜产品资源十分丰富。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畜产品的出口经历过三个不同历史时期。 1950至1962年为对苏出口时期。在贸易做法上是由中国畜产品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签约后下达新疆交货履约。13年间,新疆畜产品对苏出口收汇累计5. 66亿旧卢布,占全疆出口总额的44%。出口的产品种类繁多,既有饲养的,也有野生的,其中皮张类的主要有绵羊皮、山羊板皮、牛皮以及各种野生细杂皮;绒毛类的有绵羊毛、山羊绒、驼毛;鬃尾类的有山羊把毛、马身毛、马鬃尾;肠衣类的有绵羊肠衣、山羊肠衣和猪肠衣。在出口产品结构方面,几乎都是价格低廉的原料性的初级产品。1958年以后,随着自治区工业生产的发展,畜产品出口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开始出口一些制成品,如皮鞋、皮帽、翻毛皮大衣、皮褥、手工地毯、革皮衣等。 1963至1980年为东调时期。在外贸部的统一部署下,新疆畜产品东调天津口岸,由天津畜产品进出口公司对外出口。具体做法是:新疆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组织出口货源,并以人民币卖断的方式供天津公司出口。这种做法虽然摆脱了原苏联中断贸易带来的困难,但最大的弊端是产销脱节,信息不灵。另外,这期间经历了 “十年动乱”,出口受到严重的影响,使新疆畜产品的出口进入低谷时期。 1981至1995年为自营时期。在改革开放的大方针下,外贸体制进行了改革,把经营出口权下放,结束了多年来只能由广州、大连、上海、青岛、天津五口岸对外出口的局面。1981年起新疆畜产品的出口进入了自营出口时期。首先是出口的机构发生变化。开始时,只有畜产进出口公司独家经营新疆畜产品的收购、加工、调拨(内销)和出口,随后分出了地毯进出口公司和茶畜公司(属供销社系统),把属畜产公司主营的手工羊毛地毯的出口交地毯公司经营,把畜产品收购、加工、调拨的业务交茶畜公司。接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农垦进出口公司,经营自产的包括畜产品在内的各种产品的出口业务。近年,随着边贸的发展,各地州市外贸企业都有畜产品出口经营权,还有与畜产品相关的合资企业也拥有出口权。这样,原由畜产公司独家经营新疆畜产品出口的局面已经被打破,形成了多家经营的竞争局面。其次是在出口畜产品结构方面的变化。随着新疆工业的迅速发展,天山毛纺织品有限公司和昆仑毛纺织品有限公司加工制成品出口,其他各经营公司出口的制成品比例也超过半数。第三是出口数额的增大。开始自营出口时,出口创汇不足1 000万美元,1995年畜产品的年出口额已接近2 000万美元。 在畜产品出口的同时,也先后组织部分活畜出口。1950年到1961年新疆共向原苏联出口活牛7.84万吨,活羊7. 79万吨。中断了30年后,1991年又首次组织了向独联体国家出口活畜(易货贸易)。1991年9月23日—12月10日,通过霍尔果斯、巴克图和吉木乃三个口岸向哈萨克斯坦出口活畜13. 82万头 (只、匹)其中肉用活羊11. 95万只,活牛1. 35万头,活马5 137匹,总活重1. 14万吨,换回化肥7.08万吨,交换比为1:62(牲畜活重:化肥重量)。1992年又向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出口活畜9.2万头(匹只),其中活羊7.96万只(育肥羊2. 5万只),牛9 585头,马2 838匹,出口总价值为807.56万瑞士法郎,对方以等值化肥交换。1993年易货出口活牛859头,活羊1. 2万只,价值54. 2万美元。 新疆历年的畜产品出口总值及分类出口总量情况见表9-1-9、9-1-10。 表9-1-9 历年畜产类出口总值
4. 农机产品。1976—1979年,新疆试生产了 “雄鸡”牌扇镰16万把调天津口岸出口。1983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厂的产品2. 5 (A)牵引式联合收割机向巴基斯坦试销2台创汇8 500美元,1984年又出口成交13台。 1995年共出口农业机械总值638万美元,其中向蒙古和立陶宛出口拖拉机27台,向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出口手扶拖拉机20台,向立陶宛出口机引犁55台,向巴基斯坦出口插秧机4台,还出口畜牧机械1台。 ☚ (一)进口 (三)边境贸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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