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2年7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会议上,重新强调阶级斗争,批判“包产到户”。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要警惕党内的修正主义。10月15日至11月16日,中共甘肃省委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接着又召开了全省三级干部会议,学习和讨论了毛泽东同志关于阶级、形势、矛盾问题的讲话,安排部署了全省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的问题,并开展了社教试点。1963年2月中旬,省委召开地、县委书记会议,总结社教试点经验,安排全面开展社教运动。5月,中央在杭州会议上,主持制定了《前十条》,部署全国分期分批在农村进行社教运动,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四清”和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等。根据中央的精神,省委发出了《关于地、县、区、社四级党委书记迅速下去进行调查研究的通知》,并于下半年以地区为单位选点试办,冬春开展面上的社教运动。截止1964年上半年,甘肃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两批开展共293个公社,15 358个生产队,占全省生产队总数的15.6%。1964年9月,中央批转了“桃源经验”,并据此修改制定了《后十条》。根据中央精神,甘肃集中全省2.8万名干部“首先在张掖集中力量打歼灭战”。1965年上半年张掖社教结束,下半年各地按照中央《二十三条》又一个县一个县的全面铺开,把运动的重点转向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是,不管是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好,“四清”运动也好,虽然也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但是,并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公社制度本身的根本问题,因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也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