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浙江的农业经济效益与全国的比较
1992年,全国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总产值和净产值分别为2 669元和1 703元,浙江比全国的水平分别高出13.3%和12. 6%。1992年末浙江人均耕地只有0.59亩,不到全国平均水平1. 22亩的一半,是全国人均耕地最少的省份之一。但凭借于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对耕地的精耕细作,使得耕地的利用率大大高于全国水平。1992年浙江的耕地复种指数为252. 8%,比全国的156. 1%高出96. 7个百分点。高利用率带来了耕地的高产出。1992年浙江以占全国0.8%的耕地,生产出占全国3. 5%的粮食、1. 3%的棉花、3. 1%的油料、6. 1%的麻类、0. 9%的糖料;每亩耕地平均提供的种植业总产值709元,比全国的352元平均水平高出1倍;每亩耕地平均提供的种植业净产值520元,比全国的239元平均水平高出1. 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