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农业环境污染的危害
1991—1995年,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 872起,其中水污染事故1 287起,占总数的68.7%;有毒有害废气污染事故503起,占总数的26.7%;其他污染事故82起,占总数的4.4%。这1872起污染事故,共赔款2 542.12万元,罚款246.32万元。
据1985年 《江苏省粮食农药污染调查与研究报告》反映,1983年全省有59. 5亿公斤粮食 “六六六”含量超标,1984年有3亿公斤粮食超标。1983年停止生产和使用有机氯农药后,全省农副产品中的 “六六六”、DDT含量已逐年降低,但部分地区农副产品中的有毒物质残留量仍然存在。1987年3月省商检局对部分地区出口商品进行监测,“六六六”、DDT的检出率仍为100%,而且正在使用的除草醚、绿麦隆等农药也普遍检出。在南京、苏州、南通等市的调查中,还发现重金属在蔬菜、粮食中的残留量均有超标现象。
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多方面的。有直接经济损失,也有间接经济损失。1990年 《江苏省农业环境质量报告书》仅就污染事故、水体污染、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废弃物占农田等6项作粗略估算,全省每年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5亿元。1994年全省因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