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具体做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利用“农业学大寨”的口号,开展农村两条道路的斗争,即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所谓 “大批资本主义”,实质上批的都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制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正确政策;所谓“大干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搞“穷过渡”,“假、大、空”那一套普遍贫穷的假社会主义。浙江省农业学大寨走偏方向,主要表现在收益分配、经营管理和所有制这三个问题上。
1.推广大寨式“政治评分”办法。1967年夏秋,浙江省农村开始推广大寨式评工记分办法,否定按劳分配原则。1967年12月,浙江省军管会生产委员会举办了“浙江省赴大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组织省、地、县的108名代表到大寨参观学习“政治评分”的经验。回来之后,在全省开展批判“工分挂帅”,将工分说成是“公私斗争的焦点”。到1968年,全省有90%的生产队实行大寨式的“政治评分”办法,即不管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凡出工的都一律记上一工。群众讽刺为“出工一窝蜂,干活磨洋工”、“出工讲日头,评分一直头”。这种记分办法,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不劳也好得,农民的生产热情大受挫折。同时,在粮食分配中增加按需部分的比例,降低按劳分配部分,有的甚至取消了口粮分配中的按劳部分。嘉兴地区的多数大队,1968年口粮分配实行基本口粮、劳动工分和投肥三结合,1969年改为“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口粮”,拉平了劳力强弱、投工多寡之间的粮食分配差距。
2. 推广“把三关”经验。1969年夏季,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德清县革命委员会联合组成调查组,总结推广了德清县雷甸公社下高桥大队在经营管理上开展的所谓“堵资本主义道路”、把好 “三关”的经验。下高桥的 “把三关”: 一是 “把种植计划关”,就是贯彻“以粮为纲”,宣扬种粮是社会主义,种经济作物是资本主义,在种植计划的安排上,不顾具体生产条件,片面地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极力压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甚至连社员的自留地也只准种粮食不准种经济作物; 二是“把产品出售关”,就是把农村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道路来堵,对集体和社员的农副产品,鼓吹“一个鸡蛋看方向”,规定只准卖给国营商业单位或供销社,不准出售给个人,还禁止或限制社员饲养家禽;三是“把收益分配关”,就是把按劳分配当作资本主义来批判,在社员与社员之间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 同时大大提高公共积累的比例,在扣除了各种费用开支之后,在社员增收部分中再提取70%作为积累,社员只能得到增收数的30 %。下高桥 “把三关”的经验,在 《红旗》杂志、《人民日报》和 《浙江日报》上先后刊登,《红旗》杂志还专门加上编者按,号召要把种植计划、产品出售、收益分配都和农村两条道路斗争挂起钩来,致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全省农村刮起一股大批“以钱为纲”、“自由种植”、“自由买卖”之风,大砍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
3. 大搞“三献一并”穷过渡。1968年夏季开始,浙江省农村大搞 “三献一并”运动。所谓 “三献”,就是动员社员向集体献出自留地、宅边地、零星果木;所谓“一并”,就是并队升级,把生产队并大,同时实行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大队过渡。到1969年,全省大队核算由原来的600多个大队增加到9 497个,1970年又增加到11 177个,占大队总数的26. 7%;生产队从33.15万个合并为21.03万个,减少了12.12万个;有30%左右的县不同程度地收了社员的自留地、宅边地和零星果木。衢县兰溪、东阳、奉化、诸暨、新昌、长兴、临安等8个县,有80%左右的大队实行大队核算。在并队的同时,强令社员献出自留地,说自留地是“贫下中农的吃苦地,地主富农的发财地,资本主义的复辟地,农村干部的淘气地”。许多地方自留地收归集体后,社员吃菜发生困难,家畜家禽饲养量下降。对实行合并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强调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规定“四个不算”:各队之间作物生长好坏不算,生产成本大小不算,库存实物和现金多少不算,副业收入差别不算,所有财物统一归合并后的大队或生产队所有。这次并队和“穷过渡”,把富队穷队一拉平,出现新的“一平二调”。有些地方怕并队,就出现卖耕牛、杀肉猪、分积累、分储备粮等现象。合并后的单位普遍存在管理不善、生产混乱、工效很低、浪费严重和效益不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