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牧区改水防病工程建设
新疆农村人口中,需解决饮水问题的有867.8万人(含高氟病区改水248万人)。多年来,缺水及与之有关的介水传染病和水致地方病严重制约了新疆农村各族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进而影响到生产建设的发展。
随着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解决了一部分农牧民群众的饮水问题,但正式开展农村改水工作是从1980年全国人畜饮水工作现场会议后,才纳入水利建设计划并逐步开展起来的。198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改水防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把农村改水工作列入自治区经济建设计划,作为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重点业务职责。“七五”后3年及其以后几年,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自治区集中财力、物力、技术力量,编制规划,制定计划,组织了大规模的农村改水防病工程建设,农村改水工作有了一个大的发展。
自治区农村改水工作,从1994年起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当年夏季,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视察南疆时提出,要下决心用几年时间彻底解决南疆人民喝涝坝水的问题。这个意见得到中央高度重视,中央、国务院提出3年每年拿出1亿元帮助新疆改水。李瑞环同志还动员自己的家人捐资2万元,支持和田县改水工程。此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等单位从各种渠道筹集1 500万元支援和田县改水工作。自治区根据中央的要求,提出到1997年基本完成改水任务,并对30个贫困县和南疆3地州作重点安排,与扶贫开发以工代赈规划相衔接。同时也广泛动员社会捐资,1994-1995年全区各地为农村改水共捐资1 793万元。截至1995年底,全区先后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投资约5.77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77亿元、地、县和群众投资投劳约3.0亿元;建成重点水厂(站)4 078处,深井手动泵3 526台,浅井手动泵84 874台;解决和改善505.76万人(含高氟病区123万人)和978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其中吃上自来水的达478.0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52%。
自治区改水总体规划确定的南疆4地州(和田、喀什、克孜勒州、阿克苏)改水任务为241万人,占全区改水总任务370万人的65.1%。其中和田地区47.5万人,喀什地区117.5万人,克孜勒苏州14.0万人,阿克苏地区62万人。1995年共解决南疆4地州79万人的饮水问题,占当年全区计划123万人的64%,在投资上人均标准145元。对最为贫困的塔什库尔干县和阿合奇县进行全额补助,当地上报的项目全部进入计划,由国家进行全额投资。
1995年度全区完成农村改水单项工程153个,总投资3.18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91亿元,地县自筹及集资投劳1.27亿元。建成各种规格的饮水管道4 244.52公里,各类水厂232座,水塔158座,打机井250眼,建调蓄水池157座,安装深井手动泵631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