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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黄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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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黄宗羲1610—1695

黄宗羲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父尊素为明御史,是东林党首领之一,被魏忠贤陷害死,他受父遗命师学刘宗周。明思宗即位,宗羲十九岁入都讼冤,以铁锥毙伤仇人。后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的斗争,几遭捕杀。清兵南下时,他召募乡中子弟为义兵,建“世忠营”,武装抗清,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明亡后隐居,屡拒清廷征召,潜心著述,与孙奇逢、李颙并称三大儒。其学问渊博,对天文、算术、乐律、经史百家及释道之书、九流百家之教,莫不攻研。其史学成就尤大,著有《明儒学案》,开浙东史学研究之风。其学说的核心是“非君说”的朴素民主思想,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主张改革土地和赋税制度,反对农本工商末的传统观点,强调工商皆本。文学方面,强调诗文要反映现实,抒发真情实感,反对摹拟剽窃。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史案》、《明夷待访录》、《图解》、《授时法假如》、《南雷文案》等。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其父黄尊素因弹劾宦官魏忠贤而被陷害,及长,遂承父志,参加并领导“复社”,同魏阉余党进行斗争。与弟宗炎、宗会并负异才,有“浙东三黄”之目。清兵南下,曾组织“世忠营”进行抵抗。鲁王监国,授左副都御史。明亡,多次拒绝清廷征召,讲学著书以终。其学出于刘宗周,又淹贯经史百家、天文算术及释道之书。与孙奇逢,李颙并称三大儒。所持政治思想主张,具有鲜明民主色彩。所著《明儒学案》,为中国第一部学术史,开浙东史学研究之风。在文学方面,不满前后七子摹拟剽窃之习,主张反映历史现实,抒写真实的民族情感。诗文多表现爱国节操之作。有《宋元学案》、《南雷文案》、《明夷待访录》等。今人陈乃乾据《南雷文案》、《南雷文定》、《南雷文约》、《南雷余集》各刻本所载文章,分类重编,名《黄梨洲文集》。

☚ 吴伟业   杜濬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馀姚人。其父尊素,为东林名士,以弹劾魏忠贤遭杀害,宗羲十九岁入京伸冤,用铁椎击毙仇家。师事一代名儒刘宗周,在南京参加复社活动,曾与周镳、吴应箕等草《南都防乱揭》力斥阉党阮大铖,以防其东山再起,后阮大铖用事,几遭杀害。清兵南下,召募义军从事抗清活动,鲁王监国时,为左副都御史,曾与冯京至日本乞师,不果。南明反抗被平定后隐居,以著述为事,多次拒绝清廷的征召。其所著《明夷待访录》,发挥了孟子民贵君轻之思想,为近代民主观念之嚆矢。宗羲为清初思想家之一。其诗多为怀念故国、悼念战友之作。《八哀》、《哭沈崑铜》等都写得十分沉痛,如:“廿年苦节何人似,得此全归亦称情。废寺醵钱收弃骨,老生秃笔记琴声。遥空摩影狂相得,群水穿礁浩未平。两世雪交私不得,只随众口一闲评。”(《八哀·张司马苍水》)也有少数诗篇表现出诗人对社会进步的坚定信念和对异族统治者淫威的蔑视,如:“锋镝牢囚取次过,依然不废我弦歌。死犹未肯输心去,贫亦其能奈我何!”(《山河杂咏》)宗羲作诗注重学间性情,不事雕饰。其七律多佳联,如“好友多从忠节传,人情不尽绝交篇”(《卧病》),“四方声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送万季斯北上》)等,皆精警动人。一生勤于著作,其哲学、史学著作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未完)、《明史案》、《明文案》等等。其文收入《南雷文定》,诗收入《南雷诗历》,浙江古籍出版社于九十年代初出版《黄宗羲全集》。全祖望为之撰神道碑。《清史稿》卷四八○、《清史列传》卷六八有传。今人谢国桢为撰《黄梨洲学谱》。

☚ 蒋薰   陆世仪 ☛

黄宗羲1610—1695

字太冲,号梨洲、梨洲先生、证人堂长、双瀑院长、双瀑院住持,学者称南雷先生。余姚(今浙江余姚县)人。明末清初思想家、史学家、学者。“清初三遗老”之一。父尊素为东林名士,因劾魏忠贤下狱死。宗羲受遗命从学于刘宗周。十九岁入京讼冤,用铁锥毙伤仇家。曾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阉党斗争,抨击权贵,几遭残杀。明亡,清兵南下,他召募义军抗清,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兵败后隐居著述,清廷屡征不赴。卒,私谥文孝。著有《南雷文案》二十二卷、《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明文海》等。
索引:黄宗羲,太冲,梨洲、梨洲先生、证人堂长、双瀑院长、双瀑院住持,文孝,南雷先生;续钞堂。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余姚(今浙江省余姚县)人。明末清初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史学家。其父黄尊素是明末东林党著名人物,因反对宦官集团,明天启六年被魏忠贤所害,死于狱中。明末崇祯时,黄宗羲曾进京为父讼冤。受遗命师从刘宗周,是复社领导者之一。他关心朝政,反对宦官专权。清兵南下,他招募义兵,成立“世忠营”,坚持抗清,被南明鲁王政权任为左副都御史。鲁王失败后,他遭到迫害,四处流亡。晚年著书讲学,隐居不仕。他治学缜密,学识渊博,对经史百家以及释道、天文、算术、乐律等都有所研究。与孙奇逢、李颐并称“三大儒”。论诗主张反映现实,内容多表现故国之悲和怀旧之感。文学成就主要表现在散文方面。风格朴实深沉,不事雕琢,富有爱国主义精神。有《南雷文定》、《明夷待访录》传世。


黄宗羲 - 中外文学著作 - 可可诗词网

黄宗羲

 清代学者、史学家、文学家。字太冲,号梨洲。浙江余姚人。曾参加抗清斗争,明亡后,隐居著书,不仕清廷。学识渊博,对经史、天文、历算、音律等方面均有研究,其《明儒学案》为我国第一部学术史。诗文质朴无华,不事雕琢。著述甚多,有《南雷文案》、《明夷待访录》、 《宋元学案》等。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清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辞赋家。《清史稿》有传。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父黄尊素为“东林名士”,因弹劾魏忠贤等,被陷下狱死。宗羲19岁入都诉冤,以铁椎毙伤仇人。屡试不第,屡征不就。领导复社对抗宦竖,几遭杀害。南明时,因顾杲事被阮大铖通缉,逃亡日本。南京失守后,孙嘉绩、熊汝霖拥鲁王监国,划江而守。他回国率子弟数百人,号“世忠营”,与钱忠介守浙江。兵败后遁入四明山。自己随鲁王至舟山,任左副都御史兼职立。鲁王败,奉母避乱山中,精研著述,与孙奇逢、李顒并称三大儒。清廷屡征,皆被拒绝。黄宗羲学问渊博,天文、算术、乐律、史地、诸子百家、释道等无不精通,尤重经世致用之学。文学上力反明前后七子之摹拟剽窃、八股文之空洞无物,重真情实感,充实凝练。所著《南雷文案》、《学箕初稿》存辞赋多篇,其中《避地赋》实录明清交变之丧乱之情,《海市赋》假“四僧”对话阐浑明之理,俊爽英迈,超出同辈。黄宗羲著述极丰,有《二程学案》、《明史案》、《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文海》等二十余种。其晚年自编有《南雷集》。

☚ 黄安涛   黄省曾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诗人。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余杭(今浙江省余姚县)人。其父黄尊素为东林党名士,因反对权奸魏忠贤,死于狱中。崇祯初,进京为父讼冤,锥毙魏阉爪牙数人。曾领导复社,同宦官权贵进行坚决斗争。清兵南下,在家乡召募义兵,组织“世忠营”抵抗。明亡后,隐居不仕,潜心著述。
他学识渊博,对天文、算术、乐律、经史、释道之书无不研讨。与孙奇逢、李颙并称为“三大儒”。精于治史,开浙东学派之先。工诗文,重“性情”,反对明七子摹拟剽窃之风。主要著作有《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宋元学案》、《南雷文集》等。所写散文作品,以《明夷待访录》中一些重要篇章的成就最高,文笔恣肆,宏浑遒劲,深刻批判了封建专制的腐朽,具有鲜明的民主思想倾向。其诗歌多抒写故国之思和怀旧之情,朴实深厚,不尚雕琢。梨洲赋多为咏物之作,《海市赋》以自己的亲身观察,对有关海市幻象的传统说法提出大胆怀疑,其中描绘“穷奇极变”的海市景观,颇有耳目一新之感,令人神往。具有自传性的《避地赋》是其赋作的杰出代表。虽以自己的数十年辗转流离的苦难遭遇为主要线索,但社会的动荡,历史的巨变,无不蕴含其中,流溢着一种清新俊爽之气,不愧为明清之际的赋作名篇。

☚ 刘基   朱彝尊 ☛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浙江余姚人。曾是明末继东林而起的复社领导人物之一。明亡后,他在浙东参加抗清活动。失败后,专力从事著书讲学。他的法律思想以批判封建专制主义著称于世。他猛烈抨击视国家为世袭私产的封建君权,认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夷待访录·原臣》)针对“三纲”之一的“君为臣纲”,他指出臣的职分是“为天下,非为君也; 为万民,非为一姓也” (《明夷待访录·原臣》)。在立法上,他主张以 “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他认为“天下之法”是为天下生民而立的,不是 “为一己而立” 的。“一家之法”是出于君主一姓之私欲而立的,是没有“一毫为天下之心”的 “非法之法”。他反对传统的 “人治”主张,认为在君主的 “一家之法”之下,虽有“能治之人”,也无法施展才智,取得功效。他针对“有治人无治法”的看法提出了 “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的观点。他认为,有了良法,再有 “能治之人”去执法,就会有利天下。即使不得其人,也因良法的约束,不致“深刻罗网”,危害天下。他的法律思想具有民主主义的因素,对后来思想界的变化具有启蒙意义。他的作品有《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等书。

黄宗羲1610—1695

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与王夫之、顾炎武号称明末清初三大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黄竹浦人。其父黄尊素乃东林名士,因反魏忠贤阉党被害。黄宗羲承继父志,与阉党余孽继续斗争,成为“复社”重要领导人。清兵南下,曾募兵组织“世忠营”抗清。明亡后,隐居著述。学识渊博,一生著述极丰,尤长于史学,所著《明儒学案》、《宋元学案》开清代史学研究新风。其伦理思想集中于《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南雷文案》等著作中。从气一元论出发,主张“心与性一”。认为“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诸儒学案·罗钦顺》),而“在天为气者,在人为心,在天为理者,在人为性。”(《文庄罗整庵先生钦顺》)并由此肯定人之情欲的合理性。指出“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明夷待访录·原君》),这是“天下之人情”,即使圣人也不例外。主张义理与功利统一。提出社会公利正是基于各个人的私利而产生,道德准则则是调整个人私利与社会公利之关系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使人们都能自觉地“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从而使社会“防其乱”,而真正实现“人各得自私”,“各得自利”(同上)。以“天下之利”为最高道德原则,抨击“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指斥君“为天下之大害者”(同上)。其独占天下之利,把天下视为己有。未得天下之前,不惜“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得天下之后,又大肆“敲剥天下之骨髓”,“以奉我一人之淫乐”(同上)。使民受其害,天下战乱不已。由此黄宗羲进而提出了对理想社会的伦理构想。主张国家应该“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同上)。认为君主与百姓是平等的关系,“贵不在朝廷也,贱不在草莽也”(《原法》)。提出为君者要“为天下”而“毕世经营”,“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原君》);为臣者“出而仕”亦应“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原臣》)。指出“君与臣,共曳木之人”,“名异而实同”(同上),关系是平等的。有力地批驳了封建君权思想和忠君等专制主义道德。在人生态度上,提出了“豪杰之士”的人格理想。认为人应“立志则为豪杰”(《孟子师说·孔子在陈章》),有独立的个性而不为传统所束缚,不为权势所倾倒,不为流俗所腐蚀。处事能“深求其故,取证于心”,“务得于己,不求合于人……不以庸妄者之是非为是非。”(《南雷文集·恽仲升文集序》)不论是“六经之传注,历代之治乱,人物之臧否”(同上),都必须经过独立思考而定其是非善恶。认为这种人格的特点在于,立身敢于面向活的人生,讲究实事实功,既善于读书、写文章,又懂得经济、政治、军事,能够“经天纬地”,“建功立业”。表现出对理想社会和新人生的朦胧憧憬,对中国初期民主运动起了积极作用。后人编有《黄梨洲文集》。

黄宗羲

清代思想家。1610年生,1695年去世。浙江省余姚市人。19岁草疏入京为其父黄尊素讼冤。20岁参加反对宦官的斗争。明朝灭亡后,起兵浙江,抗击清兵。44岁以后全力投入著书立说。与孙奇逢、李颙并称“国初三大儒”,又与顾炎武、王船山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现存著作30余种,200多卷。

黄宗羲

159 黄宗羲

明末清初思想家。他认为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违背人的本性,“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只有消灭君主专制,庶民百姓的利益才能得到实现,社会经济才能得到发展。他批判封建赋税制度,认为土地私有制产生以来,“民买田自养”,土地是民土而非王土,封建国家却“赋税以扰之”,使百姓无法自养,是“不仁之甚”。他主张复井田,每户受田五十亩,余田归富民耕占,实行二十而税一的优惠政策。他尖锐批判了封建传统农本工商末思想,指责它歪曲了“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认为不仅农业是本业,工商业也是本业:“夫工固圣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黄宗羲的工商皆本论,把对工商业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到了封建时代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黄宗羲的经济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了反映新兴市民阶级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

☚ 张居正   王源 ☛

黄宗羲

123 黄宗羲1610—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早年参加“复社”反宦官斗争。清兵入关后,招募义兵建“黄氏世忠营”抗清。具有近代市民阶级意识,反对传统的重农抑商,主张改革土地、赋税制,强调工商皆本,对于商品流通和货币职能均有所论述。著书猛烈抨击封建专制政治制度,提出鲜明的民主观念。认为君主是天下之大害,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和老百姓利益对立。主张分君权,公天下,调整君臣关系。认为封建法治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即“非法之法”。主张把学校作为治天下之工具,让学校和士大夫议政;认为天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万民是“主”,君是“客”。著有《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等。

☚ 皇太极   多尔衮 ☛

黄宗羲

147 黄宗羲

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其法律思想颇具近代“法治”的民权、民主色彩。他从民本主义观念出发,批判了封建君主专制的“家天下”制度,称其为“天下之大害”,视封建法律为“一家之法”、“非法之法”,主张以“天下之法”取而代之。在此基础上,他提出民主主义“法治”理论,强调立法应将“以天下为主,君为客”作为最高原则,“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这种主张体现了保障民主,维护人民在政治上的平等权利的精神。他还主张立法与执法权应由君主与宰臣共掌,实行君臣分权共治;为实行“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 “法治” 主张,批判了“有治人无治法”的传统观念,强调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天下之法”。这些思想对后来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有直接影响。

☚ 海瑞   顾炎武 ☛

黄宗羲

077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启蒙主义思想家、历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黄竹浦人。青年时期参加过东林党和复社的活动,进行过反对阉党的斗争。清兵入关后,曾经在黄竹浦组织“黄氏世忠营”,进行抗清的武装斗争。抗清斗争失败,退居乡里,从事著述。黄宗羲在哲学思想上坚持了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立场。他说:“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夫太虚,絪缊相感,止有一气。”“天地间只有一气充周,生人,生物。”宇宙万物,就其本体来说,都是由气构成的。这是唯物主义的气一元论的观点。黄宗羲还认为气是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的过程中的。他说:“气之流行,无时而息。”“气本一也,而有往来、阖辟、升降之殊,则分之为动静;有动静,则不得不分之为阴阳。”由于阴阳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气有动静,有往来、分合、升降等不同的运动。这是对《易传》的阴阳大化流行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一种朴素的辩证法的思想。黄宗羲还认为气的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这种运动变化的规律就是“理”。他说:气之“流行而不失其序,是即理也”“莫知其所以然而然,是即所谓理也”“理不能离气以为理。”所谓理,无非是气的运动变化规律。黄宗羲坚持了理、气一元论的立场。在认识论方面,黄宗羲强调了心的认知作用,具有普遍的意义。他说:“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心无本体,功力所至,即其本体。”心的认知作用是无处不在的。心的认知内容是不断变化的。心的认知活动是以心的认知能力为基础的。又说:“盖心无体,以意为体;意无体,以知为体;知无体,以物为体。”心的认知来源于意念,意念来源于感知,感知来源于客观事物。这说明黄宗羲坚持了一条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尽管如此,黄宗羲提出“盈天地皆心也”的命题是不确切的。这说明黄宗羲在哲学思想上受到陆王心学的深刻影响。黄宗羲的唯物主义的气一元论的哲学思想,为他的启蒙主义的代议政治的主张奠定了理论基础。

☚ 朱之瑜   方以智 ☛

黄宗羲

057 黄宗羲

明清之际学者、教育家。自幼好窥群籍,不琐守章句。及长,发愤读书,肆力于学。30多岁时即学已大成,为江南明儒。约40岁,开始讲学,四方请业之士络绎不绝。康熙四年(1665),收甬上万斯大、万斯同等为徒;六年,在绍兴恢复“证人书院”;七年,在鄞县举办讲经会;十五年,主海昌讲席,倡导经世致用、学用一致,与顾炎武等同开清初崇实致用的一代新学风。二十八年,讲学于余姚姚江书院,不知老之将至。他一生讲学近50年之久,同时致力笔耕,虽年逾80,仍著述不辍。他反对君主专制,抨击科举,教育思想颇富有民主色彩。提倡教育制度的改革,设计了大学 (太学)、中学(郡县学)、小学(蒙学)和书院的完整的学校体系,不啻近代学制的萌芽。在教育内容上,主张文武合一,要学习自然科学,注重实用性。为学强调深思穷源,要大胆疑经,提倡独立思考,钻研问题。

☚ 王守仁   王夫之 ☛

黄宗羲

131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思想家、学者、文学家。学识渊博,著作宏富,诗文兼长。其文朴实明畅,擅作传记。政论文纵横恣肆,恢宏锋利,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其诗直抒胸臆,不尚雕饰,多悲慨苍凉。著有《明夷待访录》、《南雷文定》、《南雷诗历》等。今人有标点本《黄梨洲文集》、《黄梨洲诗集》。

☚ 金圣叹   李渔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Huangzongxi

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少年受东林党人的影响,领导“复社”反对宦官权贵。清兵南下,他组织反清斗争。明亡后,隐居著述,不肯为清政府工作。学问渊博,对经史百家,天文地理、乐律算数,无所不学,所著《明儒学案》,开了浙东史学研究之风。在理气问题上,主气一元论。所著《明夷待访录》,抨击君主专制制度,认为君主是天下之大害,据天下为私有。反对以天子之是非为是非,否定天下治乱为一姓之兴亡,并且肯定了工商皆为本的资本主义思想萌芽,打破长期以来的以农为本的封建观念。著作汇编成《黄梨洲文集》。

☚ 王廷相   顾炎武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Huang Zongxi

明末清初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余姚(今属浙江)人。其父黄尊素是明末著名的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遭害。黄宗羲受父亲思想影响较深,从青年时代就参加反对阉党斗争,并成为继东林党而起的复社的领导人物之一。清兵南下,他组织世忠营,抗击清兵。抗清失败后,隐居著书,坚持民族气节,拒绝清廷征召,直到生命最后,仍不忘光复故国。
黄宗羲的史学成就卓越。其史学思想强调通今致用,反对空谈。《明夷待访录》是他进步思想的集中表现,书中抨击封建的君主专制制度,闪耀着民主主义的思想光辉。在文学方面他强调诗文必须表达真情实感,认为情有真伪之分,要求文章言之有物,文风朴实明畅。他的传状、碑志文,涉及人物很广,从不同角度反映当时的社会面貌,表彰忠臣义士的坚定节操和壮烈行为。黄宗羲虽不以诗闻名,但也有一些可诵之作,如《感旧》、《山居杂咏》等,直抒胸臆,不饰雕琢。著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律吕新义》、《易学多数论》、《黄梨洲文集》、《黄梨洲诗集》、《行朝录》等。

☚ 归庄   顾炎武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Huangzongxi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其父尊素为明末东林党领袖之一,被魏忠贤陷害。他受父命从学于刘宗周。后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的斗争。清兵南下时,他召募义兵,建“世忠营”,武装抗清,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明亡后隐居著述,屡次拒绝清廷征召。他学识渊博,通天文、算术、乐律、经史百家及释道之学,尤精史学。在哲学上,早年曾受宋明理学的影响,接受王守仁“心外无理”的思想,但又提出“理为气之理,无气则无理”(《明儒学案·河东学案》)的唯物主义观点。在政治上,他的观点带有浓厚的反封建专制主义的民主思想色彩。在其名著《明夷待访录》中深刻尖锐地批判了暴君政治和现存的封建秩序,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君主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敲剥天下之骨髓”,(《明夷待访录·原君》)否定了君为臣纲的封建教条,反对“以君为主,天下为客”的现实,赞美“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同上),进而认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主张提高宰相权力,公其是非于学校,限制君权,使其“不敢自以非是”(《明夷待访录·学校》),表达了他限制与监督君权的民主思想。在经济思想上,他反对“重农抑商”,提倡“工商皆本”。这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要求。其治学方法注重实践,不尚空谈,史学上侧重于通今致用,并与其弟子们形成了一个以研究史学为特点的浙东学派。其治史思想和方法对后人影响很大。主要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集》、《行朝录》等。

☚ 史可法   顾炎武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Huangzongxi

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明清之际进步思想家。其父黄遵素为东材名上,因弹劾魏忠贤被陷害入狱而死。受父遗命,他拜名儒刘宗周为师。19岁入京为父伸冤,毙死仇人,后成为“复社”领导人。清兵南下时,组织“世忠营”抗清。先后追随南明福王朱由松、鲁王朱以海,并被鲁王政权授予左副都御史。南明灭之后,即隐姓埋名,讲学著述。多次拒绝清廷征召。学识渊博,与孙奇逢、李颙并称三大儒。著有《明夷待访录》、《宋元学案》、《明儒学案》、《孟子师说》、《南雷文案》等,被后人汇集为《梨洲遗著汇刊》。还出版有《黄梨洲文集》、《黄梨洲诗集》等。
黄宗羲主张将道德教育与政治、法律结合起来,显示了早期的民主思想。提出了人性自私的观点,“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明夷待访录·原君》)从而以“天下私利”为道德评价的最高标准,抨击了“以我之大公,为天下之大公”的道德教条。认为君臣关系不是主仆关系,而是同事、师友关系,“君为臣纲”是违背人道的,不足为训。强调真正的气节应该是讲求经国之大计,为天下创“一治之大法”,并为之信守不渝。他认为,传统的封建习俗都是“大怪”,“今通之大邑,青天白日,怪物公行,而人不以为怪,是为大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强调必须“去习俗,除盅惑,革侈奢”“投巫去佛”,予以扫荡。呼吁造成新的道德习俗和社会风俗。为此,提出了正“学校之名”, “倡清仪”,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等主张。他还提出了 “豪杰之士”的人格思想,歌颂反抗精神和叛逆性格,表现出一种对新的人生的憧憬。

☚ 李贽   王夫之 ☛

黄宗羲

在法律上,1.提出“君权民授”,实行“君臣共治”,以“天下之法”代“一家之法”,让士大夫广泛参政,变学校为议政机关;2.主张革除胥吏窃权弄法的弊病,建立执法公平的司法体系;3.改革土地、赋税制度,均田于民,工商皆本。参见“哲学”中的“黄宗羲”。


黄宗羲

反对传统的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的观点,明确提出“工商皆本”的思想。反对土地兼并,对农民失去土地及赋税征敛之苦有深刻印象,提出“授田于民”的主张。对于明清之际“银荒”与赋税征银的情况,提出“废金银”。张发行可兑现的钞币。著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原臣》、《财计》、《田制》等。参见“哲学”、“历史”中的“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父尊素为东林党领袖之一,被魏忠贤所害。受父遗嘱求学于刘宗周。复社领导人之一。因反对宦官权贵,儿遭残害。清兵南下,曾组织“世忠营”,武装抗击清兵,被鲁王任为左都御史。明亡后归隐著述,学识渊博,尤精史学。与孙奇逢、李顒并称三大儒。所著《明儒学案》,为浙东史学研究开启山林之作。倡“非君说”,认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反映了朴素的民主思想。在哲学上,反对对宋程朱学派的理一元说,认为“理”仅是“气”中的条理和秩序,“理”在“气”中。其心物学说,未能超脱王守仁“心学”说,认为心是根本,“盈天地皆心也”,有泛神论倾向。所著《宋元学案》,为整理宋元思想史料的专著、《明夷待访录》是其民主思想,抨击封建专制的代表作。另著有《孟子师说》、《易学象数论》、《南雷文定》、《南雷文案》。后人将其著作合编为《梨洲遗著汇刊》。参见“哲子”、“文学”中的“黄宗羲”。


黄宗羲

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和史学家。字太冲,号梨洲。认为皇帝是“天下之大害”,历代法律都是“一家之法”。主张恢复宰相制度,通过宰相限制君权;以学校监督君权,推举“大儒”、“名儒”担任各级学官,作为批评、监督各级政府的代言人。提出“工商皆本”的进步思想,主张统一和改革货币。参见“哲学”中的“黄宗羲”。


黄宗羲

明清之际思想家。提出“人各自私、人各自利”的人性论,认为道德就是调整各个人的私利与社会公利之间关系的产物,道德规范是变化的;在人生态度上,反对盲从和奴性,提倡理性和个性;抨击封建传统习俗,主张以“清议”进行道德评价,破除腐朽的传统习俗。参见“哲学”中的“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思想家、文学家。著作宏富。其文纵横恣肆、宏伟浑朴。诗则直抒胸臆,不事雕琢。论文反对“徒欲激昂于篇章字句之间,组织纫缀以求胜”,反对空洞,提倡言之有物。有《黄梨洲文集》、《黄梨洲诗集》等。参见“哲学”中的“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问学于刘宗周。哲学上主“元气”说,反对“理在气先”之论。但认为“气质人心是恽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由此主张“盈天地皆心”。认为“致良知”之“致”即是“行”,反对“测度想象”。研究学术发展史,主张尊重历史事实,把握思想家“一生之精神”,析理学术发展的渊流、脉络,以求“成一家之言”。政治上揭露君主为天下之大害,肯定天下之治乱,终在万民之忧乐。主张改革土地和赋税制度,强调不仅农事为本,工商皆为立国之本。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案》。后人编有《黄梨洲文集》。参见“伦理学”、“文学”、“经济”、“政治学”、“法学”中的“黄宗羲”。方以智(1611—1671) 明清之际哲学家、科学家。字密之,号曼公。桐城(今属安徽枞阳县)人。明崇祯时任翰林编修。学识渊博,多有创获。主张学术分通几与质测两种;通几“为物之至理”,即哲学;质测“通物理”即自然科学;通几寓于质测之中。认为“盈天地皆物”,物为气之所生,“空皆气所实也”。提出“以实事征实理,以后理征前理”。反对“泥古”而非今,主张“古今以智相积”。提出“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合二而一”,又有“交”、“轮”、“几”的转化思想。又以为自然界之变化由“象数”决定。现存著述有:《物理小识》、《通雅》、《东西均》、《易余》、《药地炮庄》、《愚者智禅师语录》、《一贯问答》、《浮山文集》等。参见“物理”中的“方以智”。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史学家和文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余姚(今属浙江)人。其父黄素是东林党中的著名人物,因揭露魏忠贤罪恶,为阉党诬陷,冤死狱中。黄宗羲受家庭影响,自幼刚直不阿,嫉恶如仇,重气节,轻生死。他19岁时进京讼冤,用铁锥毙伤仇人。清兵南下,他与弟弟宗炎在浙江四明山起兵抗清,成为东林子弟的著名领袖。曾领导复社成员与宦官权贵斗争。南京被清兵攻陷后,与志同道合者组织“世忠营”抗清,为鲁王左副都御使。明亡后,隐居著书,抗绝清廷要他做官的诏旨。著有《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宋元学案》、《南雷文案》、《易学象数论》、《孟子师说》、《二程学案》、《律吕新文》、《黄梨洲文集》等。学问博大精深,天文、算术、乐律、经史百家、释道等,无所不通。
《明夷待访录》是反映他政治思想的重要著作。书中提出不少具有民主思想色彩的见解和改良措施。哲学上反对程朱理学。文学上主张言之有物,反对空洞剽窃,强调诗文必须反映现实,表达真情实感。他的文章多为论述其进步思想的,也有反映明清之际的社会风貌。其论说文论点明确,对比鲜明,往往写得纵横恣肆,雄浑质朴。

☚ 归庄   顾炎武 ☛

南雷集/《吾悔集》(即《南雷续文案》)/南雷文定/南雷文录/黄梨州文集

☚ 耻躬堂文录   南雷集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浙江余姚人。是明末清初著名的政治家和哲学史家。著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南雷文案》等。黄宗羲怀抱亡国之痛,论文特别强调经世致用,推崇那些有思想内容悲歌慷慨的作品。而与民族气节相联系,又特别推重诗文的阳刚之美。他对明代各个散文流派都有不满,认为他们摹拟古人,依傍门户,缺少真情实感。他认为有真实而浓烈的情感就会出好文章“凡情之至也,其文未有不至者也。”(《明文案序》)而这情又是“与物相游”,即建立在对客观事物体验的基础上的。可见黄宗羲是很重视文学的情感性这一美学特质的。另外,黄宗羲还指出好的作品往往是社会矛盾激烈的时代的产物:“夫文章,天地之元气也。……逮夫厄运危时,天地闭塞,元气鼓荡而出,拥勇郁遏,坌愤激讦,而后至文生焉。”(《谢皋羽年谱游录注序》)从时代角度概括文学的发展规律,说明黄宗羲的美学思想与其民主主义战斗精神是联系在一起的。

☚ 艾南英   汪琬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字太冲,号梨洲,又号南雷,余姚(今属浙江)人。父尊素为“东林”名士,被魏忠贤陷害。受家庭影响,黄宗羲反对宦官与权贵,疾恶如仇,成为东林子弟的著名领袖。清兵南下,他召募义兵武装抗击,失败后隐居著述,屡拒清廷征召。论学反对明末空洞浮泛的学风,倡言治史,为清代史家之开山祖。学问淹博,史学之外,对经学、天文、历算、数学、音律及释道之书都有研究。与孙奇逢、李颙并称三大儒。文坛上,又与顾炎武、王夫之有“国初三老”之目。论文主张言之有物,强调“性情”,认为“凡情之至者,其文未有不至者也”(《明文案序》),不满明复古派的徒具模拟。创作上文风纵横恣肆,宏伟浑朴。著作有《黄梨洲文集》《明儒学案》《宋元学案》等。

☚ 彭士望   方以智 ☛

浙东三黄/传刻《学案》

☚ 学归于实用   浙东三黄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州先生。浙江系姚人。明末时,参加反对宦官专权的斗争。清军南下后,曾团结抗清志士,设世忠营,被鲁王任命为左副都御史。明亡后,屡次拒绝清政府的征召,隐居家乡,专门著述讲学。他学识渊博,涉猎广泛,对天文、算学、地理、经史等都有很深的造诣,尤长于史学,所著《明儒学案》创浙东史学派,开清代史学研究新风。在哲学思想方面,他反对宋儒“理在气先”说,坚持气一元论,认为气为宇宙之根本,万事万物都是由物质性的“气”构成的。他说“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气一本也。”关于“理”“气”关系,他认为“无气则无理”,“理为气之理”。气无穷尽,理亦无穷尽,“日新不已”。理只是气运行变化的条理,只存在于气中。但在心物关系方面,他又以“心”为一切的主宰,认为“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故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得出“心即气”的结论,又把心看成了世界的本原。在社会政治思想上,他对中国思想史的最大贡献和他思想的最精彩之处,是他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以及同时表现出来的近代民主思想的萌芽。他认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上古时代,天下人民为主,君为客。“今世以君为主,天下为客。”结果,君主“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其为所欲为,为一己之私,可以“荼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这种封建之法乃一家之法,非天下之法,即“非法之法”。应该废除这“一家之法”,恢复“天下之法”。他明确说:“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爱乐,”君主应该以“天下万民为事。”在猛烈抨击封建专制的基础上,他提出以学校为决定是非和决定一切大政方针的议政机构的设想,那样,“天子之所是,未必是; 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是非,而公其是非于学校。”这一设想,具有近似议会制度的性质。他反对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主张工商皆本。其一生著作70余种,1000余卷,重要著作有: 《明夷待访录》、《易学象数论》、《明儒学案》、《宋元学案》及《南雷文集》等。

☚ 萧伯纳   黄庭坚 ☛
黄宗羲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和教育家。字太冲,号南雷,别称梨洲先生。浙江省余姚县人。自幼为国事家仇,积极参加反阉斗争。参加了反清扶明八年武装斗争,失败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和著作。
教育方面:
❶他激烈地抨击八股取士的封建科举制度。
❷他认为应当保留太学,全国郡县都应设立学校,置学官,“学校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学校还应当成为“公共是非”,监督政府,指导舆论的机关。
❸他积极提倡“实学”,规定在学校中开设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科目,提倡用学校教育的手段来反对迷信,改变社会风气。
❹要宽于取士,严于用人,建立严格的考试和罢免制度。他的著作颇丰,近千卷,后人编有 《黎洲遗著汇刊》,所著的 《明儒学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学术思想史著作。他的教育思想的代表是 《明夷待访录》。

☚ 夸美纽斯   洛克 ☛

黄宗羲

黄宗羲

黄宗羲 (1610—1695),明末清初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州先生,浙江余姚人。清兵南下,他坚持抗清斗争10余年,后隐居著述。多次拒绝清政府的征聘。他通晓经史,学识广博,尤以猛烈抨击封建专制主义著称。他的法律思想也贯穿了批判专制主义法制的精神。著有 《南雷文定》、《南雷之约》、《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等。《明夷待访录》 一书是黄宗羲从思想上总结明之教训的产物,尖锐地抨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并在批判旧世界中朦胧地闪耀出民主主义的光华。不仅对清初思想界具有启蒙意义,而且是200余年后资产阶级改良派声讨封建专制制度的檄文。
黄宗羲提出以 “天下之法” 取代 “一家之法”。所谓 “天下之法” 是指夏商周三代以上之法。由于天下之法着眼于天下生民的生养教化,“未尝为一己而立也”,因此 “法愈疏而乱愈不作”,是 “无法之法也”。至三代以下所立之法,是出于君主一姓,“利欲之私”,而没有 “一毫为天下之心” 的 “一家之法”,因此,“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是 “非法之法也”。黄宗羲根据 “公”,“私” 来划分三代上下之法,揭示了阶级社会法律起源于私,这种认识是可贵的。他对君主 “一家之法” 的抨击,以及投出用 “名私其私,各利其利” 为原则的 “天下之法”,取代藏天下于一姓 “筐箧” 之中的 “一家之法”,不仅批判了封建专制主义的法制,而且表达了中小地主和工商市民争取法律权利的要求。他认为,由于君主们立法为私,其所立之法必然要损害天下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即使是开国之君制定的一代立法,也并非神圣不可以改变。他批判标榜 “守法无违”、“法祖从王” 而不知变通的宋明理学家是不足取的 “俗儒”。
黄宗羲也反对为封建君主专制辩护的“有治人无治法”、“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 的传统看法,认为不打破 “桎梏天下人之手足” 的君主 “一家之法”,虽有 “能治之人”,也无法施展其才智; 虽有促进社会进步的措施,也难以取得功效。因此,他强调法重于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有了良法,再辅以 “能治之人” 去执法,就会相得益彰,“无不行之意”。即使不得其人,也因法律的约束,不致 “深刻罗网”,反害天下。
黄宗羲的法治思想,是对于封建时代如何治国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明末皇帝专权、宦官恣肆、法纪废弛而发的。他希望用法律来限制皇帝、贵族、官僚的特权,表现了某些君主立宪政治的色彩。

☚ 格劳秀斯   顾炎武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东林党重要成员。明末带领“复社”成员进行反宦官权贵斗争。清兵南下后,召募义兵,组建世忠营,武装抗清,失败后隐居著书,屡次拒绝清廷征诏。他学问广博,尤长史学,代表作为《明夷待访录》,集中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学术思想,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具有朴素民主思想的“非君论”,认为君主是“天下之大害”,主张“天下之法”,反对君主的“一家之法”,变“独治”为“众治”。主张办学校,认为学校应成为具有“公其是非”职能的清议机关。反对农本商末、轻视工商的传统经济观念,提出了“工商皆本”的经济思想,成为近代民主主义思潮的先声。所著《宋元学案》。《明儒学案》等书,亦为中国学术史的开山之作。

☚ 八旗制度   郑成功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自幼受东林党人影响。曾领导复社,坚持反宦官斗争。清兵南下,曾募兵武装抗清。明亡后,隐居著述,屡拒清廷征召。继承其师刘宗周的哲学路线,反对朱熹的理一元论,调和气一元论和心一元论。批评“理在气先”之说,认为宇宙万物皆由物质的“气”构成,“理”只是“气” 中的条理和秩序,但又提出 “盈天地皆心也”的命题。认为 “离气无所为理,离心无所为性。”具有泛神论倾向。揭露君主一人私有天下产业的罪状,认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夷待访录》)提出 “天下为主君为客” 的政治原则,主张限制君权,学校议政。提出 “工商皆本”的经济原则,反映了东南沿海市民阶层要求发展工商业的愿望。主张改革土地、赋税制度。其思想和著作对清末启蒙思潮有过很大影响。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案》等。现有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黄宗羲全集》。

☚ 李贽   顾炎武 ☛

黄宗羲

黄宗羲

黄宗羲 (1610—1695),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和教育家。字太冲,号南雷,别称梨洲先生。浙江省余姚县人。自幼为国事家仇,积极参加反清斗争。参加了反清扶明八年武装斗争,失败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和著作。
教育方面: (1)他激烈地抨击八股取士的封建科举制度。(2)他认为应当保留太学,全国郡县都应设立学校,置学官,“学校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学校还应当成为 “公共是非”,监督政府,指导舆论的机关。(3)他积极提倡 “实学”,规定在学校中开设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科目。提倡用学校教育的手段采反对迷信,改变社会风气。(4)要宽于取士,严于用人。建立严格的考试和罢免制度。他的著作颇丰,近千卷,后人编有 《梨洲遗著汇刊》,所著的 《明儒学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学术思想史著作。他的教育思想的代表是 《明夷待访录》。

☚ 夸美纽斯   洛克 ☛
黄宗羲

黄宗羲公元1610年~1695年

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浙江余姚人。明末东林名士黄尊素长子。黄尊素因劾魏宗贤被陷害而死,黄宗羲十九岁入都讼冤,以铁锥毙伤仇人。后领导“复社”成员开展反宦官斗争。清兵南下,他募义兵进行武装斗争。明亡后埋名隐居,讲学著述,拒绝清廷征召。他对天文、算术、乐律、经史百家以及释道之书无不研究,著有《明儒学案》、《明夷诗访录》、《南雷文案》等。在经济上他主张改革土地、赋税制度,反对传统的农本工商末的观点,并认为以银为货币“为天下之大害”,提出废金银的主张,“使货物之衡尽归于钱。”但因鉴于钱币“不便行远”,故又主张发行兑现的纸币。

☚ 丘濬   顾炎武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思想家。字太冲。号梨洲,又号南雷。浙江余姚人。清兵入关后,积极组织抗清斗争。南明鲁王立浙东,历任兵部职方司主事、监察御史、左副都御史等职。晚年隐居绍兴、鄞县等地,专心从事讲学和著述。著作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等多种,成书于1663年的《明夷待访录》,是一部比较集中地反映他的经济观点及经济思想的著作。主张人各得自私、人各得自利。在工商业方面,提出工商皆本。在土地与赋税方面,建议“授田于民,以什一为则;未授之田,以二十一为则”, 余田“听富民之所占”,对余田实行二十而税一的原则。面对当时银荒和赋税征银给纳税人带来的沉重负担,认为非废金银不可,主张行钞以银为本,废银行钞,实行以铜钱为本的可兑现的行钞制度, 使货物之衡尽归于钱。

☚ 十、财经人物与经济史料   顾炎武 ☛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

明清之际著名启蒙思想家。字太冲,号黎洲,浙江余姚人。主要著作有《明儒学案》、《宋儒学案》及《明夷待访录》等。黄宗羲反对君主专制,抨击封建君主“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而专横自利,并斥之为“独夫”。强调“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明夷待访录·原君》) 为市民私有财产辩护。他一反传统的农本工商末观念,明确提出“工商皆本”论,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明夷待访录·财计三》) 只有那些为奢侈习俗及巫佛迷信服务的不切于民用的行业,才是应禁之“末”。黄宗羲将自己的土地方案称为复“井田”,主要内容为“将官地和荒地以每户50亩为额授田于农,“富民”的土地听其私有,不必以“限田”、“均田”来“困苦富民”。实行这种田制后,土地税分为两等,“授田”按1/10的税率纳税,自有土地者按1/20的税率纳税。什一税率应作为最高税率,只适用于最好的土地,所有田地应按土质肥度的差异分为五等,实行级差税额。鉴于当时存在严重“银荒”,赋税征银给人民造成极大的苦难,他反对赋税征银,主张废金银为币,行铜钱、纸钞。同时他又提出了“银与钞为表里,银之力绌,钞以舒之”的观点,(《明夷待访录·财计一》),并且看到了铜钱不便携带,不利于商品流通,所以又主张行钞,肯定当时民间流行的“会票”,提倡发行“犹今民间之会票”那样的可兑现纸币,不过他并没有从“银与钞为表里”的观点,提出行钞以银为本的主张,而是主张钞以铜钱为本,钱钞并行。(参见“工商皆本论”)

☚ 徐光启   顾炎武 ☛

黄宗羲1610~1695Huang Zongxi

poet,scholar and litterateur of the Qing Dynasty,also called Nanlei,meaning South Thunder.Works: A Collection of South Thunder,etc.

黄宗羲1610—1695

清初著名学者。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父尊素为东林党首领之一,被魏忠贤所杀。他从学于刘宗周。十九岁入都讼冤,并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的斗争,几遭残杀。清兵南下,他募兵成立“世忠营”,进行抵抗,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明亡后,隐居著述,屡拒清廷征召。与弟宗炎、宗会并负异才、有“浙东三黄”之称。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四卷、《明文海》四百八十二卷及其它著作多种。

黄宗羲1610—1695

清初学者。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其父黄尊素为明乾御史,东林党首领之一,被阉党所害,曾赴京为父伸冤报仇,并领导复社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的斗争。清兵南下,组织义兵抗清,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南明亡后,隐居著述。清政府多次征召,均以疾拒绝。他初从名儒刘宗周学,对天文、历算、乐律、经史百家无所不研,为浙东学派创始人。主要著述有《明夷待访录》、 《宋元学案》、 《明儒学案》、《南雷文集》等。他在《明夷待访录》中,对君主专制制度和当时的封建秩序作了激烈抨击,指出:封建帝王把天下当作自己的产业,是害民之贼。主张限制君权,提出设立宰相领导下的“政事堂”,提高学校的作用,使之主持天下之是非,作为监督政府的清议机构等设想。在经济上,反对传统的农本工商末的观念,认为“工商皆本”。在治学上,反对宋明理学的空谈,主张经世致用,穷经研史。后人把他和王夫之、顾炎武称为清初三大思想家。(参考图612)

黄宗羲

(明 ·萬曆三十八年—清·康熙三十四年 1610~1695)浙江余姚人。字太冲,號梨洲,别署南雷,學者稱南雷先生。明魯王以為左僉都御史。明季嘗赴日本長崎求援軍,以圖復興明室,後海上傾覆,乃奉母返里,耽於學問,畢力著述,與顧炎武等號“清初四大儒”。善書法,好金石,潜心書學。康熙中舉鴻博,兼修《明史》:均力辭。卒後私謚曰文孝。著有《金石要例》、《明儒學案》、《明夷待訪録》、《南雷文定》、《宋元儒學案》,都數十種。其弟宗炎及門徒萬斯同等,俱為斯時勝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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