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养是指每台设备运转到规定的时限,不管设备技术状况好坏,任务轻重,都必须按规定的作业范围和要求进行保养,不得无故拖延。虽然,对于有一定周期的设备,为避免生产中断,强制保养的期限可有一定的机动,但是,一般也只能提前保养。在特殊情况下,延后不得超过各级定检时间的10%,以确保安全运转,因此,在安排机械使用时,要留有余地,保证机械能及时保养。强制保养,一般分为一、二、三级保养。个别大型机械可实行四级保养,但很少采用。 一级保养通常由操作工人承担;其他二、三级保养,则由专职保养(维修)工人负责。各级保养的基本内容都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作业,但范围和内容有所不同。“一保”不仅要普遍地进行紧固、清洁、润滑,还要部分地进行调整。“二保”主要是设备内部的清洁、润滑、以及局部解体检查和调整。“三保”则要对设备主体部分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件,还要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记录技术数据,作为安排修理计划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