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议
宋朝皇帝或官吏制订决策征询意见的小型舆论活动。宋代一般政事,由执政在都堂会商决定,如执政之间发生歧见,或者台谏反对,就由皇帝下诏集议。集议有一定的仪式、一定的场所,视所议事大小、性质、参加会议的人多少而定。职位不同,集议事项也不同。无论是军事、政治、经济、外交还是其他方面的事项,只要皇帝觉得难以处理,大臣难于决定,都付之集议。集议可以集思广益,作出更明智的决定。如有纷争,也可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到解决,但时间久了,就会产生流弊。由于参加人员复杂,有些参加集议的,因为不了解议事内容,只吃饭、签字,根本谈不上贡献意见。官阶低的常不敢发言,一切由官阶高而有势力的人作决定,使集议徒具形式。有时,皇帝根本不按集议所产生的决议颁布政令。